编辑: 牛牛小龙人 | 2019-11-14 |
55 Des Voeux Road Central, Central, Hong Kong Tel: (852)
2314 4288 Fax: (852)
2314 4248 CB(1)960/11-12(06) 致: 立法会秘书处 《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 法案委员会秘书 黎蕙明女士 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副秘书长(工商)1 香港添马添美道
2 号政府总部西翼 22-23 楼 敬者: 竞争条例草案意见 本人谨代表香港电影商协会向 立法会《竞争条例草案》委员会及商务及经济发 展局表达对《竞争条例草案》的意见.
我们注意到香港贸易发展局能否成为《草案》中的获豁免法定机构一事, 备受展 览业界关注.作为推广贸易的非牟利法定机构, 过去多年贸发局一直在香港的经 济发展过程中扮演重要角色, 推出相应的服务, 并随著经济转型, 将推广服务 的围由初期的货物贸易, 延伸至金融、创意、专业等多方面.面对庞大的国内 市场、全球化的机遇和挑战., 有规模有策略的宣传推广活动十分重要, 贸发局近 年以举办展览会方式, 作为推广工作的重要手段, 令贸易推广服务环环相扣, 取得极佳成效, 这种展览推广, 对本港的中小企尤为重要. 以电影产业为例, 大型电影公司一般都有自己的发行部,但小型独立制片商则通 常依靠发行公司在海外市场销售影片.国际发行的主要渠道是在洛杉矶、康城及 米兰举行的
3 大影展,这些影展汇聚不少制片商、发行商及买家,洽谈影片发行 事宜.1997 年起,贸发局每年均在香港举行国际影视展,推广香港作为区内电 影发行中心的地位.2011 年香港国际影视展吸引了
596 家商号参展,共有 5,073 名买家出席.当中海外参展商及买家分别有
463 家及 2,616 名. 香港国际影视展已与康城影展的电影交易市场以及美国圣莫尼卡美洲电影交易 会齐名,获电影业者选为全球电影业三大盛事.影视展被参展商及买家指为是亚 洲首要的电影交易盛会、中国内地电影及电视剧的交易中心,亦公认为发掘亚洲 合拍电影机会的重要平台. HONG KONG CHAMBER OF FILMS LIMITED 香港电影商协会有限公司 13/F, Hip Shing Hong Cent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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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4 4248 除影视展外, 与创意产业有关的,贸发局还举办了书展、设计及创新科技博览、 香港国际授权展等展览,各类型的论坛、讲座, 并且协助业界到内地与海外进行 交流活动;
另外, 自CEPA 签订以来, 贸发局一直在制订补充协议的过程,反映 业界需要, 发挥了桥梁功效,面对急剧转变的创意产业市场,贸发局为业界所作 出的努力及服务,实非商业服务推广商所能替代. 贸发局造出的成绩, 我相信只有具社会责任、有愿景的法定机构方能按部就班、 一点一滴去建立.若将贸发局与商业服务推广商「一视同仁」, 一刀切纳入《竞 争条例草案》规管, 而不获豁免地位, 贸发局可能被迫放弃不牟利宗旨,又甚至 要退出展览业务, 不但令以往享受贸发局价廉物美展览服务的中小企受到冲 击;
另外由於展览收入作为贸发局的主要收入来源, 亦可能令贸发局无法维持原 有服务规模及水平, 其他服务势受到负面影响. 本会十分支持《草案》的立法精神,防止市场出现不良竞争, 但以贸发局的独特 角色及功能,应将其纳入《竞争条例草案》获豁免法定机构名单内,令其一向行 之有效的运作模式可以延续,令消费者及本地经济最终能受惠. 专此,并颂 台安. 香港电影商协会会长 林建岳 谨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