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 2019-07-29 |
2018 年3月建设单位: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范小刚 编制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郭建楷 项目负责人: 黄芳芳 建设单位: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 司编制单位: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
电话:0750-6705622
电话:0750-3530013 传真:传真:邮编:529100 邮编:529000 地址:江门市新会区七堡工贸城 北区 1-2 号地址:江门市蓬江区胜利路
114 号亿利达办公楼二层 目录前言
1 1 验收项目概况
3 2 验收依据
4 2.
1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4 2.2 技术规范.4 2.3 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4 2.4 其他文件.4
3 工程建设情况
5 3.1 地理位置及平面布置.5 3.2 建设内容.5 3.3 工艺流程.10 3.4 项目变动情况.10
4 环境保护设施
11 4.1 环境保护设施(旋风+布袋除尘装置)11 4.2 烟囱及在线监测装置.12 4.3 环保设施投资及 三同时 落实情况.13
5 环评主要结论及审批部门审批决定
14 5.1 环评主要结论与建议.14 5.2 审批部门审批决定.15
6 验收执行标准
17 6.1 污染物排放标准.17 6.2 总量控制指标.17
7 验收监测内容
18 7.1 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18 7.2 污染物验收监测内容.18
8 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
19 8.1 监测分析方法.19 8.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19
9 验收监测结果
20 9.1 生产工况.20 9.2 环境保设施调试效果.20
10 验收监测结论
24 附件 错误!未定义书签.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委托书
2、《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新 环建[2012]84 号)
3、废气治理设施设计方案
4、废气监测报告
5、验收组意见、验收会议通知、现场签到表
6、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登记表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1 前言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位于江门市新会区七堡工贸城北区 1-2 号,从 事食品调味料的生产,产品包括酱油、蚝油、麻油、虾酱、辣椒酱、豆瓣酱、香 辣酱等.建设单位进行分期建设,各期项目的建设内容、环保审批及验收情况见 表1-1. 表1项目分期建设与环保审批、验收情况 分期 阶段 建设内容 环评批复 验收情况 一期 年产酱油
1 万吨、蚝油
1 万吨、麻油
1200 吨、虾酱
400 吨、辣椒酱
1200 吨,设置 1000m3 /d 的污水处理系统 新环建[1996]1 号―― 二期 扩建酱油
4 万吨;
新增
1 台4t/h 柴油锅炉 江环技[2003]68 号 江环技[2005]25 号 三期 扩建酱油
15 万吨,豆瓣酱、香辣酱等调味 料分装增加
7000 吨/年;
扩建
2 条酱油生产 线、650 个酱油晒缸、曲池
112 个、3 个酱 油包装厂;
新增
3 台4t/h 柴油锅炉,增设
1 套4000m3 /d 的污水处理系统 江环技[2007]12 号 江环审[2009]65 号 三期 补充 报告 三期计划新增
3 台4t/h 柴油锅炉;
实际新增
6 台2t/h 柴油锅炉与
8 台4t/h 柴油锅炉. ―― 三期 锅炉 改建 锅炉共
48 蒸吨, 改建后共有锅炉:1 台4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2 台8t/h 生物质成型 燃料锅炉,1 台2t/h 燃油锅炉,8 台4t/h 燃 油锅炉. 新环建[2010]185 号 新环验[2012]27 号 锅炉共
48 蒸吨,改建后共有锅炉:新建
2 台10t/h 和1台8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 保留
1 台2t/h 燃油锅炉,
6 台4t/h 燃油锅炉. 新环建[2011]183 号 锅炉共
54 蒸吨(6 蒸吨备用),改建后共 有锅炉:新建
2 台10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 炉;
原有
2 台10t/h 和1台8t/h 生物质成型 燃料锅炉不变;
保留
1 台2t/h 燃油锅炉,1 台4t/h 燃油锅炉备用. 新环建[2012]84 号 本次申请 验收内容 四期 扩产酱油
25 万吨/年、蚝油
10 万吨/年,扩 建工程包括包装车间、 烘干车间、 黄豆仓库、 曲房、后处理车间、晒缸、2 号蚝油厂、压 榨车间、仓库、桶棚、净水车间、废水处理 设施及配套设施用房等,增加
4 台10t/h 生 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及配套用电设施, 新增酱 油生产线
2 条、蚝油生产线
4 条、包装线
1 条、废水处理规模 4000m3 /d. 江环审[2013]48 号――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 三期锅炉改建项目,建设单位于
2012 年编制《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 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通过环保审批(批复文号:新环建[2012]84 号) ;
2017 年8月生产设施和环保设施运行正常,企业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受建设单位委托, 江门市泰邦环保有限公司承担了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 作, 编制了 《李锦记 (新会) 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以下简称 本项目 ) .
2018 年1月15 日,受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委托,江门市泰邦环保 有限公司在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主持召开了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 司锅炉改建项目(审批文号:新环建[2012]84 号)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议.建 设单位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技 有限公司、 环保设施设计和施工单位广州锡能锅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 表和专家参加了会议.与会专家和代表踏勘了项目现场,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 出意见: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建设内容符合环评文件及环 保批复要求,基本落实了环评文件及环保批复提出的主要环保措施,废气监测结 果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不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 (国环 规环评[2017]4 号)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本公司根据验收意见进行了修改,形成最终稿上报主管部门.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3 1 验收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 建设单位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 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 江门市新会区七堡工贸城北区 1-2 号 建设内容 与规模新建
2 台10t/h 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同时停用
5 台4t/h 燃柴油锅炉 投资概算
550 环保投资 概算实际投资
968 实际环保投资
248 环评报告 编制单位 江门市新会区环境科学研 究所 完成时间
2012 年5月环评审批 部门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 审批文号 新环建[2012]84 号 环保设施 设计单位 广州锡能锅炉成套设备有 限公司 环保设施 施工单位 广州锡能锅炉成套设备有 限公司 开工时间
2012 年8月竣工时间
2017 年8月验收监测 单位广东恒畅环保节能检测科 技有限公司 现场验收 监测时间
2017 年10 月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4 2 验收依据 2.1 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1)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253 号. (2) 《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令第
682 号. (3)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 号. 2.2 技术规范 (1) 《关于公开征求《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 污染影响类(征求 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17]1529 号. (2)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国家环境保护 总局
2000 年2月24 日. 2.3 环评报告及审批文件 (1)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江门市环 境科学研究所,2012 年5月. (2) 《关于李锦记 (新会) 食品有限公司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 环建[2012]84 号)》,江门市新会区环境保护局,2012 年6月. 2.4 其他文件 (1) 《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锅炉安装布袋除尘装置设计方案》,广州锡 能锅炉成套设备有限公司,2017 年2月. (2) 《李锦记(新会)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