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11-16 |
一、200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2010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2009年度,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 销售蒸汽8,136,873.11元、向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热力15,773,420.74元,公司控 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向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购煤77,442,853.45元. 2010年度, 公司预计向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购买热力1800万元, 公司控股子公司黑 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预计向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购煤1300万元. 鉴于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 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皆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参股公司, 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 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 且该公司董事陈景春先生同时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 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与上述三公司 的日常交易事宜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经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分别就相关交易事项回避表决. 公司3名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1、企业名称: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参股公司 注册资本:壹亿陆仟玖佰柒拾捌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关铁宁 注册地址:香坊区化工路103号 主营业务:许可经营项目:按许可证制造烧碱、盐酸、液氯、聚氯乙烯树脂、水泥、建 筑材料、次氯酸纳、电石. 该公司2009 年末未经审计总资产40,892万元, 总负债24,276万元, 实现利润总额-3,645 万元,净利润-3,645万元.
2
2、企业名称: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该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哈尔滨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参股公司 注册资本:伍亿零玖佰贰拾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孙光 注册地址:动力区安通街125号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发电、供热、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和开发;
仓储含危险品,科 技产品推广. 2009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327,353万元,总负债273,785万元,利润总额-11,238 万元,净利润-9,721万元.
3、企业名称: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 与公司关联关系: 该公司董事陈景春先生同时为本公司副董事长及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 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董事长,形成关联关系. 注册资本:贰仟万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春江 注册地址:鸡东县东海火车站 主营业务:煤炭销售、煤炭生产(仅供分支机构使用) 2009年末该公司未经审计总资产5523万元,总负债5800万元,利润总额-706万元.
三、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2009年度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宜 2009年公司共向哈尔滨华尔化工有限公司销售蒸汽金额8,136,873.11元.
2、公司与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宜 2009年公司共向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购热金额15,773,420.74元.
3、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与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宜 2009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共向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购买煤 炭交易金额77,442,853.45元.
(二)2010年度预计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与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关联交易事宜 2010年公司预计共向哈尔滨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购热金额1800万元.
3
2、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与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事宜 2010年公司控股子公司黑龙江岁宝热电有限公司预计向鸡东县银宝煤炭有限公司购买 煤炭交易金额13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 上述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
五、上述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业务发展的需要,关联交易的发生对公司的发展有积极的影 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关联董事回避, 有表决权的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上述关联交易. 公司3 名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认为: 上述议案系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条件公 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0 年3月25 日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就董事会《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所涉2009年发生及 2010年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交易条件公平、合理,交易价格公允,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公司关联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 回避表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立董事:李万春、田国双、王栋
2010 年3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