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达达恰西瓜 | 2019-11-17 |
1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评级结果: 主体长期信用等级:AAA 评级展望:稳定 本期中期票据信用等级:AAA 本期中期票据发行额度:品种一为
10 亿元, 品种二为
5 亿元,公司具有品种间回拨选择 权 本期中期票据期限:公司赎回前长期存续 偿还方式:品种一于第
3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 日、品种二于第
5 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公 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利 息)赎回本期中期票据 发行目的: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动资 金 评级时间:2018 年10 月18 日 财务数据 项目2015 年2016 年2017 年18 年3月现金类资产(亿元) 406.
28 282.48 362.03 327.78 资产总额(亿元) 2951.96 3170.20 3591.25 3576.49 所有者权益(亿元) 1057.21 1113.19 1249.91 1272.52 短期债务(亿元) 394.24 472.67 562.50 458.93 长期债务(亿元) 921.65 947.00 1035.87 1113.44 全部债务(亿元) 1315.88 1419.67 1598.37 1572.37 营业收入 (亿元) 820.44 777.38 1168.12 354.11 利润总额 (亿元) -39.81 15.76 61.78 22.10 EBITDA(亿元) 112.82 153.92 229.74 -- 经营性净现金流(亿元) 47.73 126.73 190.26 23.52 营业利润率(%) 26.01 27.37 26.84 22.18 净资产收益率(%) -3.38 0.98 2.85 -- 资产负债率(%) 64.19 64.89 65.20 64.42 全部债务资本化比率(% 55.45 56.05 56.12 55.27 流动比率(%) 94.54 72.77 73.26 79.22 全部债务/EBITDA(倍) 11.66 9.22 6.96 -- EBITDA 利息倍数(倍) 1.40 2.24 2.77 -- 经营现金流动负债比(%) 5.76 13.41 17.39 -- 注:2018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其他流动负债中的短期融 资券和长期应付款中的融资租赁款分别计入短期和长期债务. 分析师 唐岩潘云峰 尹金泽
电话:010-85679696 传真:010-85679228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 号 中国人保财险大厦
17 层(100022)
网址: www.lhratings.com 评级观点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中煤集团 )作为国务院国资委 下属大型煤炭央企,产业链涵盖了煤炭开采、 煤化工、 煤机制造和煤矿建设, 其在资源储备、 煤质煤种、经营规模、全产业链协同及政策支 持等方面具备很强的竞争优势;
同时联合资信 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 )关注 到煤炭行业景气度波动等因素对其信用水平 产生的不利影响. 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继续推进, 产能过 剩现象有望进一步缓解, 公司煤炭业务盈利水 平大幅提升, 同时公司作为央企煤炭板块整合 平台, 行业内部的兼并重组亦有利于大型煤炭 企业提升其市场占有率, 增强其整体实力及自 身的抗风险能力;
随着公司煤化工产业发展的 逐步成熟,公司综合竞争力有望进一步提升, 联合资信对公司的评级展望为稳定. 基于对公司主体长期信用状况以及本期 中期票据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 联合资信认为 公司本期中期票据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极低, 安全性极高. 优势 1. 公司作为大型煤炭央企,在资源获取、政 策支持、专业化管理和技术水平等方面具 有明显优势. 2. 公司在煤炭资源储量、产量及煤质煤种等 方面具有明显优势,经营规模大,行业地 位突出. 3. 公司煤炭开采技术、煤化工生产成本和技 术水平均处于行业前列;
矿山建设和矿机 制造为公司传统优势产业,具有较强的技 术实力和研发水平. 4.
2016 年以来, 随着煤炭行业去产能的有效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推进,煤炭行业供需格局得到改善,公司 盈利能力逐步恢复. 5.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量及 EBITDA 对 本期中期票据的保护程度高. 关注 1. 近年来宏观经济进入 新常态 ,受煤炭 行业景气度波动影响,公司盈利能力有所 起伏. 2. 公司所有者权益中,少数股东权益占比高,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规模小.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声明
一、本报告引用的资料主要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该公司 )提供,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联合资信 )对这 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
二、 除因本次评级事项联合资信与该公司构成委托关系外, 联合资信、 评级人员与该公司不存在任何影响评级行为独立、 客观、 公正的关联关系.
三、联合资信与评级人员履行了实地调查和诚信义务,有充分理由保 证所出具的评级报告遵循了真实、客观、公正的原则.
四、本报告的评级结论是联合资信依据合理的内部信用评级标准和程 序做出的独立判断, 未因该公司和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不当影响改变评 级意见.
五、本信用评级报告用于相关决策参考,并非是某种决策的结论、建 议等.
六、本次信用评级结果的有效期为本期债项的存续期;
根据跟踪评级 的结论,在有效期内信用等级有可能发生变化.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一、主体概况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 煤集团 或 公司 )前身是
1982 年7月经国 务院批准成立的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
1997 年至
2003 年, 中国煤炭进出口总公司先后接收 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后更名为平朔工业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平朔公司 ) 、中国煤 矿工程机械装备集团公司、大屯煤电(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大屯公司 ) 、太原 煤气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建设集团 公司(后更名为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 中煤建公司 )等企业,重组后更名为中 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2006 年12 月,中国中 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主营业务资产,独家发起 设立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中 煤能源 )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于2008 年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2009 年4月,经国 务院国资委批准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改制为 国有独资公司,更名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 公司.截至
2018 年3月底,公司注册资本为 155.71 亿元, 国务院国资委持有公司 100%的股 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主营业务涵盖煤炭开采、煤化工、煤 矿装备和矿建施工设计等,下属主要业务部门 包括生产运营指挥中心、技术管理中心、煤化 工管理部 (煤化工安全监察局、 煤化工研究院) 、 基本建设管理部、电力管理部、科技环保部和 去产能工作办公室等.截至
2017 年底,公司下 属二级子公司共
17 家,分别为中煤能源、平朔 公司、中煤建公司、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 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煤黑龙江 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煤新集能源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集能源 ) 、国投晋 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中煤昔阳能源有限责任 公司、中国煤炭综合利用集团有限公司、大屯 公司、中煤深圳公司、北京中煤机械装备公司、 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京闽工贸、 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能源香港 有限公司,其中中煤能源为 A+H 股上市公司;
新集能源为 A 股上市公司.此外公司三级子公 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 海能源 )为A股上市公司. 截至
2017 年底,公司(合并)资产总额 3591.25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49.91 亿元(含少 数股东权益 644.23 亿元) ;
2017 年公司实现营 业收入 1168.12 亿元,利润总额 61.78 亿元. 截至
2018 年3月底,公司(合并)资产总 额3576.49 亿元,所有者权益 1272.52 亿元(含 少数股东权益 671.54 亿元) ;
2018 年1~3 月公 司实现营业收入 354.11 亿元,利润总额 22.10 亿元.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李延江.
二、本期中期票据概况 公司于
2018 年注册额度为
50 亿元的中期 票据, 并已于
2018 年10 月15 日发行了金额为
15 亿元的
2018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本期拟 发行
2018 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以下简称 本 期中期票据 ) , 金额为
15 亿元, 分为两个品种, 品种一为 3+N 年期,发行规模
10 亿元,品种 二为 5+N 年期,发行规模
5 亿元,本期中期票 据引入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回拨比例不受限制, 公司和簿记管理人将根据本期中期票据发行申 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由公司和簿记管理 人协商一致, 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5 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 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 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 100%. 本 期中期票据用途为偿还金融机构借款,补充流 动资金.本期中期票据无担保. 本期中期票据在条款设置上区别于普通 中期票据,具有一定特殊性. 在赎回权方面,本期中期票据的品种一于 第3个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公司有权按面值加 应付利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赎回本 期中期票据;
本期中期票据的品种二于第
5 个 和其后每个付息日,公司有权按面值加应付利 息(包括所有递延支付的利息)赎回本期中期 票据.如在赎回权条款规定的时间,公司决定 行使赎回权,则于赎回日前一个月,由公司按 照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上刊登《提前赎回公告》 ,并由上海清算所代 理完成赎回工作. 在利率方面,本期中期票据采用固定利率 计息,本期中期票据前 M(品种一 M=3,品种 二M=5)个计息年度的票面利率将通过集中簿 记建档、集中配售方式确定,在前 M 个计息年 度内保持不变. 自第 M+1 个计息年度起, 每M年重置一次票面利率;
前M个计息年度的票面 利率为初始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差,其中初始 基准利率为簿记建档日前
5 个工作日中国债券 信息网(或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认 可的其他网站)公布的中债银行间固定利率国 债收益率曲线中, 代偿期为 M 年的国债收益率 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计算为 0.01%) ;
初始利 差为票面利率与初始基准利率之间的差值.如 果公司不行使赎回权, 则从第 M+1 个计息年度 开始票面利率调整为当期基准利率加上初始利 差再加上
300 个基点, 在第 M+1 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