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NaluLee 2019-07-29
-1-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剑府办函〔2019〕17 号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剑河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仰阿莎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 直属机构: 《剑河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 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剑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2月13 日-2- 剑河县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为做好我县 2018-2020 年度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切实加强 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管理,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落实到位,根据《贵州省农业委员会 贵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贵州省 2018-2020 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的通知》 (黔农发 〔2018〕102 号)和《黔东南州农业委员会 黔东南州财政局关 于印发的通知》 (黔东南农发〔2018〕99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 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助推脱贫攻坚,全面调整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机化作业 水平,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节能环保的 农机具.进一步改善我县特色农业、畜牧业、渔业、林果业及 农产品初加工业机械化装备水平,发挥市场主导作用,保障购 购机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全县农业机械化快速高效发展.

二、实施范围及资金安排

(一)实施范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范围覆盖我县

13 个乡镇(街道) .

(二)补贴资金安排.补贴以每年度省财政厅下达的中央 财政农业生产发展(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准,以及

2017 年结 转的部分资金. -3-

三、补贴机具种类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种类.补贴机具包含耕整地机械、种植施 肥机械、田园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 初加工机械、农用搬运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机械、农业废弃 物利用处理机械、农田基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动力机 械和其他机械,共14 大类

36 小类

87 个品目(详见附件 1) . 补贴机具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 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不得使 用纸质打印、不干胶粘贴等临时铭牌.全县年度补贴种类范围 与目录保持一致,不得随意缩小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如本年度 补贴资金不足以支付能享受到补贴的机具,在下年度资金下达 后,优先给予补贴.

(二)补贴标准.中央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 补贴额由省、州农业农村部门按照国家农业农村部规定测算确 定,其中,通用类机具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 贴额.补贴额依据同档产品上年销售均价测算,原则上测算比 例不超过 30%.对技术含量不高、拥有量相对饱和等普通机具 品目,适当降低补贴额. 一般机具每档次农机产品单机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

5 万元;

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2 万元;

100 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 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水 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15 万元;

200 马力 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

25 万元. 实施年度内,个人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

20 万元,农业 -4- 生产经营组织申请补贴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 万元.因产业发展 需要,补贴申请超过县级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中补贴金额上 限的,由县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设置申请条件并决 定是否办理补贴.

四、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 下简称 购机者 ) .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 组织.

五、补贴办理流程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实行自主购机、定额补贴、先购后 补、县级结算、直补到卡(户). 补贴流程:购机者自主购机→申请补贴→农业(农机)主 管部门录入基本信息→打印补贴资金申请表→核验公示→农业 部门整理结算资料→财政部门结算补贴资金.

(一)自主购机.购机者自主选择产销企业选机购机,并 对购机行为和购买机具的真实性负责,承担相应责任义务.鼓 励非现金方式支付购机款,便于购置行为及资金往来全程留痕. 购机者对其购置的补贴机具拥有所有权,可自主使用、依法依 规处置.经销商、经销企业(含进行直销的生产企业)必须向 购机者提供购机发票,并对机具及其发票真实性、完整性和有 效性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购机发票上须注明购机者姓名 及所购机具名称、型号、数量、销售价格、出厂编号、发动机 号(无动力的机具免填) 、生产企业名称等信息.补贴对象购置 -5- 多种机具时,每张发票只能体现同一生产企业同一型号的机具 信息.

(二)申请补贴资金 1.申请.购机者到户籍所在地农业服务中心或县农业农村 局驻县政务中心办事窗口提出补贴资金申请,并提供申请资料. 购机者是个人的,需出示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同时 提供购机发票、本人身份证、涉农补贴 一折通 或银行账户 信息的复印件;

购机者是组织的,需出示购机发票、营业执照 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并同时提供购机发票、法人代表身份 证、本组织营业执照和银行账户信息的复印件.申请资料的真 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 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录入.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通过贵州省农机购置 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补贴系统)录入购机者个人基本 信息(姓名、性别、家庭住址、乡镇、村、身份证号码等) 、机 具基本信息(机具大类、小类、品目、分档、型号、数量、补 贴金额、生产企业、出厂编号等) 、购机信息(经销商名称、购 机总价、购机日期、发票号码等)等申请信息,形成农机购置 补贴资金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 2-1). 实行牌证管理的机具,要先行办理牌证照,由农机安全监 理机构在上牌过程中一并核验,再受理补贴申请.安装类、设 施类和县域内首次申请补贴的机具,实行先核验、后受理的办 理方式,先逐台核验,待生产应用一段时间后再受理补贴申请. 3.打印申请表.农业农村(农机)主管部门打印申请表一 -6- 式三份(购机者、农机主管部门、县级财政部门各一份) ,并由 购机者自行填入联系电话和银行账户信息.购机者确认申请表 内容无误后签字(加盖手印) ,农业农村(农机)部门负责审核 盖章确认.

(三)核验公示.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后,县农业农村 (农机)部门应在

2 个月内完成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核验补贴 机具、公示补贴对象、整理补贴资金结算资料等,并将补贴资 金结算资料按批次提交县财政部门.县财政部门收到补贴资金 结算资料后,1 个月内完成核验补贴机具、兑付补贴资金等工 作. 受理申请后,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剑河县政府网农机购置 补贴信息公开专栏(网络)公示拟补贴对象,乡镇(街道)在 当地政务公开专栏张贴公示本辖区受理的拟补贴对象, 公示无 异议后,县农业农村部门通过软件系统分批次生成农机购置补 贴结算明细表(以下简称明细表,见附件 2-2) ,并汇总整理补 贴资金结算纸质资料(包括身份证及发票复印件、申请表、明 细表等) . 对资料审核有疑问、公示有异议、抽查核验发现疑点或上 级通知暂停的,根据调查结果终止办理补贴或顺延实施期限.

(四)资金兑付.县农业农村、财政部门按职责分工、时 限要求对补贴相关申请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县农业农村部门初 步审核结算资料的规范性、真实性、准确性,报县财政部门结 算补贴资金.县财政部门对农业农村部门报来资料的完整性审 核无误后,将补贴资金通过涉农补贴 一折通 或购机者指定 -7- 银行账户兑付给购机者,并通过补贴系统同步点击确认结算. 发生退货行为的,购机者需主动向县农业农村部门提出退回补 贴资金的申请,并按照县财政资金渠道返还已领取的补贴资金.

六、工作职责

(一)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按操作程序办理相关补贴手续, 宣传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时公布农机购置补贴信息,上报信息 简报,按比例对购机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协助县财政部门做好 补贴资金兑付等工作;

负责受理和上报农机补贴举报和投诉问 题,整理和保管农机购置补贴档案资料,监督和管理县域内补 贴产品经销商;

负责对乡镇(街道)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 训及指导.

(二)县财政局.负责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结算,及时兑 付补贴资金,并将兑付情况通报县农业农村局.

七、确定农机补贴产品经销商 农机补贴经销商必须经县市场监管、税务部门注册登记, 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 服务等条件.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经销商资质条件,自主确 定经销商并向社会公布.根据 谁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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