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9-11-16 |
1 区管权限的 工业和信息 化领域技术 改造投资项 目招标核准 1.
[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613号) 第七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 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当及时将审批、核准确定的招标范围 、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通报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2.[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2003年) 第十五条 项目审批部门按下列规定依法核准项目招标方式和招标范围:
(二)经济贸易部门对必须招标的技术 改造工程(含相关设备、材料、勘察、设计、监理等)项目进行核准;
1.受理前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和引导工作. 2.受理责任:审核申请材料,出具受理或不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一次告知. 3.审查责任:对材料的真实性、符合性进行审查.需要核查的,指定两名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核 查,并制作核查记录. 4.决定责任:根据材料审查和现场核查情况,作出许可决定,并制作、发放批准文件或凭证. 5.监管责任:依据批准内容和法律、法规等规定,对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6.其他责任: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责任. 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 热线: 12345;
汕头市龙湖 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 0754-
88831051 2 导游证核准 1.[行政法规]《导游人员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63号) 第四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导游活动,必须取得导游证.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的,经与旅行社订立 劳动合同或者在导游服务公司登记,方可持所订立的劳动合同或者登记证明材料,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导游证. 具有特定语种语言能力的人员,虽未取得导游人员资格证书,旅行社需要聘请临时从事导游活动的,由旅行社 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旅游行政部门申请领取临时导游证. 2.[部门规章]《导游人员管理实施办法》(2005年国家旅游局令第21号修订) 第九条 获得导游人员资格证、并在一家旅行社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注册的,持劳动合同或导游管理服务机构 登记证明材料向所在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导游证. 3.[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三、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98项,将 导游证核准 下放到地级以上市政府. 4.[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144号)
三、市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75项,市旅游局将 导游证核准 下放到区(县)政府. 1.受理前阶段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 和咨询服务. 2.受理阶段责任:承办人当场核实申请人资料无误,予以登记收件,发给受理回执. 3.审查阶段责任:承办人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完整资料报送负责人审核;
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 的资料报送上级旅游局;
4.决定阶段责任:上级旅游局按法定时限将制作完好的导游证(IC卡)及相关资料回交承办人;
承办人按规定期限通知申请人领取导游证(IC卡),收回受理回执. 5.事后监管责任:对持证者提出的换发、补发、变更等申请进行处理. 6.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 热线: 12345;
汕头市龙湖 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 0754-
88831051 负责对申领 导游证的人 员资料进行 审核,并报 送市旅游局 .
3 出境旅游领 队证核发 1.[部门规章]《中国公民出国旅游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旅游局令第354号) 第十条 组团社应当为旅游团队安排专职领队.领队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取得 领队证.领队在带团时,应当佩戴领队证,并遵守本办法及国务院旅游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 2.[部门规章]《出境旅游领队人员管理办法》(2002年国家旅游局令第18号) 第五条 领队证由组团社向所在地的省级或经授权的地市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领,并提交下列材料:申 请领队证人员登记表;
组团社出具的胜任领队工作的证明;
申请领队证人员业务培训证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 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领队证人员颁发领队证,并予以登记备案.旅游行政管理 部门要根据组团社的正当业务需求合理发放领队证. 3.[地方政府规章]《广东省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粤府令第169号)
三、省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99项将 出境游领队证核发 下放到地级以上市政府. 4.[地方政府规章]《汕头市人民政府2012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第一批)》(2012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令 144号)
三、市政府决定下放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第176项,将 出境旅游领队证核发 下放到区(县)政府. 1.受理前阶段责任:依法编制并公布办事指南、业务手册,明确办理流程、时限,做好宣传引导 和咨询服务. 2.受理阶段责任:承办人当场核实申请人资料无误,予以登记收件,发给受理回执;
3.审查阶段责任:承办人于一个工作日内将完整资料报送负责人审核;
第二个工作日内将审核后 的资料报送上级旅游局;
4.决定阶段责任:上级旅游局按法定时限将制作完好的领队证及相关资料回交承办人;
承办人按 规定期限通知申请人领取领队证,收回受理回执. 5.事后监管责任:对持证者提出的换发、补发、变更等申请进行处理. 6.其他责任: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汕头市政府 12345服务 热线: 12345;
汕头市龙湖 区经济和信 息化局: 0754-
88831051 负责对申领 领队证的人 员资料进行 审核,并报 送市旅游局 . 第1页,共34页 汕头市龙湖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权责清单 表二:行政处罚 序号 职权编码 可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处罚种类 职权依据 对应责任事项 监督部门 和方式 备注
1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 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 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 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 使用的 责令停止建 设或者停止 生产、使用;
限期改 造;
责令关 闭. 1.[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修订) 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或者将该项目投入生产 、使用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止生产、使用,限期改造;
不能改造或者逾期不改造的生产 性项目,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请本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关闭. 2.[地方性法规]《汕头经济特区节约能源条例》(2012年)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