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kr9梯 2019-11-18
1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沧州市财政局沧农办字〔2019〕36 号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沧州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 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县(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 《沧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 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市农 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联合制定了《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 文件

2 资源化利用项目申报指南》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尽快组 织申报.

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春雨

电话:2176637

邮箱:[email protected] 市财政局联系人:王书章

电话:13603170200

邮箱:[email protected]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 沧州市财政局

2019 年5月8日3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 《沧州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和《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畜牧业转型升级绿色 发展的实施意见》 ,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决定 继续实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制定本指南.

一、项目目标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以规模养殖场为重点,以种养结合、循环 利用为主要推广模式,以就地就近利用为目的,着力推进畜禽粪污 资源化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发展机制,推进畜牧业 转型升级绿色发展.

二、项目内容 市级财政资金重点支持紧密型种养结合模式构建、区域性 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规模畜禽养殖场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的基础设施建设或改造升级,但不得用于支持 后续运营补助. 1.紧密型种养循环一体化建设.支持规模养殖企业畜禽粪 污就近就地消纳,具备自身流转、租赁种植用地或与周边农户 签订粪肥消纳协议的,支持规模养殖场建设粪污处理设施及田 间贮存池、铺设沼液(肥水)输送管网、购置粪肥专用运输、抛4洒车辆等. 2.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支持第三方处理机构或 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建、改扩建粪污集中收集、贮存、有机肥生 产加工等基础设施,购置相关设备. 3.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建设.主要支持规模畜禽养殖 场新建、改扩建雨污分流、贮粪场、污水贮存池、厌氧发酵池、 沉淀池、氧化塘、沼气池、堆肥发酵等设施,配备固液分离机 等相关设备.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主体 畜禽规模养殖场、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机构或社会化服务 组织(有机肥加工企业等).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主体明确,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畜禽养殖合作 社、养殖场、养殖公司及第三方处理机构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有 机肥加工企业等),第三方处理机构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 加工企业等)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 2.申报单位合法经营,相关证照齐全,包括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证书、土地使用证明、环评手续、畜禽养殖备案表、动物 防疫条件合格证等.养殖档案、会计档案完整规范,两年内无 重大动物疫病和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发生. 3.申报项目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在法律法规规定的

5 限制区内,同时提供场区整体布局图. 4.项目建设期限:2018 年11 月1日后开工,2019 年10 月31 日前竣工.

(三)申报程序 1.每个县(市、区)可推荐 1-2 个符合项目要求的单位, 省级畜牧大县(沧县、泊头市、河间市、任丘市)可适当增加 1-2 个项目(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县不在申报范 围) .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纲见附件 1) ,主要包 括:项目实施单位基本情况、建设目标、投资预算、保障措施、 效益分析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县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县财政部门 要对项目实施单位和实施方案认真审核,符合条件的经公示无 异议后,以正式文件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同时填报 "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汇总表" (附件2) . 2.市级组织专家组对县级推荐的项目实施方案和投资预算 等内容进行初审论证,对基本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进行现场勘 验.经评审,符合申报条件和要求的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 项目实施单位.

四、补贴方式及标准

(一)补贴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项目 批复后,项目实施单位先行自筹资金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要求进 行建设,建设完成并经县、市两级验收合格后,按照程序拨付

6 补助资金.

(二)补贴标准.2019 年市级财政安排资金

500 万元,原 则上每个项目奖补比例不超过总投资额的 50%.

五、建立滚动项目库 每年给予补贴的项目均从项目库中选取.

六、工作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县级农业农村 主管部门对项目的合规性负责,严禁虚报建设内容,骗取、套 取财政资金.

(二)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认 真做好项目筛选、推荐、申报、技术指导等工作,务于

2019 年5月22 日前按指南要求将申报材料分别报送市农业农村局

4 份、 市财政局

2 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超过上报时限,将不予受理. 附件:1.XX 县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 方案(提纲) 2.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 项目汇总表

7 附件

1 **县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

电话: 申报时间:

8 2019 年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项目实施方案 (提纲)

一、项目实施单位情况 规模养殖场:养殖场成立时间、场址、养殖品种、现有设 施(包括栏舍环境控制设施、饲养管理设施、资源化利用设施 等)、管理基础(人员、资质、环保、质量安全等)、场地条 件(总面积、养殖区面积、规划预留建设用地面积等)、目前 的存栏量、出栏量和经济效益状况,年产粪量、存放处置方式 等. 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机构或社会化服务组织:企业成立时 间、场址、场地条件(总面积、建筑面积、规划预留建设用地 面积等)、建设规模(年收集、处理粪污量,年生产有机肥等 产品产量)、与养殖场签订协议情况等.

二、项目建设目标 实施地点、建设内容、建设规模、技术模式及所要达到的 目标.

三、项目投资预算 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具体内容、财政扶持资金用途等资 金投资预算.

四、项目保障措施

9 实施的组织保障措施、项目实施周期进度安排保障措施及 项目质量保障措施等.

五、项目效益分析 主要报预期实施效果(生态环保效果、社会效果及经济效 果等).

六、证明材料及附表 主要按申报指南中申报条件内容准备相关必备资料,如统 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土地使用证明、环评登记备案表或环评 报告书、畜禽养殖备案表、动物防疫条件证件等.

10 附件2-1: 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头、只,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 建设地点 法人 畜种 养殖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申请补 贴资金 备注 存栏 年出栏 注:畜禽规模养殖场填报.

11 附件2-2: 沧州市

2019 年畜禽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汇总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吨,万元 项目申报单位 建设地点 设计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申请补贴 资金 备注 年处理粪污量 年产品产量 注:第三方畜禽粪污处理机构或社会化服务组织(有机肥加工企业等)填报.

12 沧州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19 年5月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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