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11-23 |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3月19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 资者配售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 众投资者发行.参与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以下简称 《发行公告》 )及深交所网 站(www.szse.cn)公布的《实施细则》 . 本次可转债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和缴款、投资者弃购处理等方面有重大 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主要变化如下: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19年3月20日(T 日),申购时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19年3月20日(T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换公司债 券数量足额缴付资金.社会公众投资者在2019年3月20日(T日)进行网上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 购金额.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产规模或资金 规模申购的,主承销商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 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 (以下简称 《中签号码公告》 )履 行缴款义务, 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22日(T+2日) 日终有足额认购资金,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 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 承担.
4、参与本次网下发行的机构投资者已于2019年3月19日(T-1日)17:00之前 完成申购.
5、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 发行数量的 70%时;
或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网下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 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 70%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 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进行信息披露,择机重启发行.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60,000万元的部分由中德证券承担全部余额包销责 任.本次发行包销基数为6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网下资金到账情况确 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
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18,000万元.当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的30% 时,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 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中国证监会报告.
6、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 参与人最近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 (按180个自然日计算, 含次日) 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可转债、可交换债的申购.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 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
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 其任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 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证券公司客户定向资 产管理专用账户以及企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 账户持有人名称 相 同且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7、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 个证券账户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 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 申购.确认多个证券账户为同一投资者持有的原则为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的 账 户持有人名称 、 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号码 均相同.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以2019年 3月19日(T-1日)日终为准.资金不实的申购亦为无效申购. 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郑重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 投资,认真阅读2019年3月18日(T-2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及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广州迪森热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 迪森 转债 )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8]1969号 文核准.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 迪森转债 ,债券代码为
123023 .现将本次发行的 发行方案提示如下: 本次发行人民币60,000万元可转债, 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共计600万张, 按面值发行.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3月19 日,T-1 日)收 市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 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下对机构投资者配售和网上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 网下和网上预设的发行数量比 例为 90%:10%. 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申购, 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他人违 规融资申购. 投资者申购并持有迪森转债应按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 规定执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的迪森转债不设定持有期限制, 投资者获得配售的迪森转债上市首 日即可交易. 本次发行并非上市,上市事项将另行公告,发行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将尽快 办理有关上市手续.
一、向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的优先认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配售代码为
380335 ,配售简 称为 迪森配债 .每个账户最小认购单位为
1 张(100 元) ,超出
1 张必须是
1 张的整数倍. 原股东优先配售认购时间为
2019 年3月20 日(T 日) 9:15―11:30, 13:00―15: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优先配售权;
缴款时间为
2019 年3月20 日(T 日) . 原股东可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为其在股权登记日(2019 年3月19 日)收 市后登记在册的持有发行人股份数按每股配售 1.6532 元可转债的比例, 再按
100 元/张转换成张数,每1张为一个申购单位. 发行人现有 A 股总股本 362,916,645 股,按本次发行优先配售比例计算,原A股股东可优先认购的可转债上限总额约 5,999,737 张,约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 总额的 99.9956%.由于不足
1 张部分按照登记公司配股业务指引执行,最终优 先配售总数可能略有差异. 原股东应根据自己的认购量于认购前存入足额的认购资金. 原股东持有的 迪森股份 股票如托管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证券营业部, 则 以托管在各营业部的股票分别计算可认购的张数, 且必须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配股业务指引在对应证券营业部进行配售认购. 原股东除可参加优先配售外,还可参加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申购.原股东 参与优先配售的部分, 应当在 T 日申购时缴付足额资金. 原股东参与优先配售后 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二、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 社会公众投资者在申购日2019年3月20日(T日) 9:15~11:30, 13:00~15:00, 通过与深交所联网的证券交易网点,以确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发行公告》规定 的申购数量进行申购委托.一经申报,不得撤单.申购手续与在二级市场买入股 票的方式相同. 投资者网上申购代码为
370335 ,申购简称为 迪森发债 .每个账户最小申 购数量为1手(10张,1,000元),超过10张的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每个账户申 购上限是1,000手(1万张,100万元),超出部分为无效申购. 若网上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最终网上发行数量, 深交所交易系统主机自动 按每1手(10张,1,000元)确定一个申购号,并按顺序排号,而后通过摇号抽签 确定中签号码,每一个中签号码可以认购1手迪森转债.网上投资者在2019年3 月20日(T日)参与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申购中签后应根据《中签号 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19年3月22日(T+2日)日终有足 额认购资金.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