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 2019-11-20 |
87054448 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7月16日(2017) 浙0304 民初
5983 号 程先国: 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市宇明电镀涂装 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先国加工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 浙0304 民初
5983 号 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 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 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 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 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 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4 民初
671 号之一 梁子文: 本院受理原告周国全诉你买卖合同 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浙0304 民初
6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 之日起
60 日内, 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 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 起十五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 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 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4 民初
1385 号 程和平: 本院受理原告鹰潭市亨得利金属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程和平买卖合同纠纷一 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04 民初1385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 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 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 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 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4 民初
1801 号 李秀亮: 本院受理原告黎桂芳与被告李秀亮 民间借贷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 告送达(2018)浙0304 民初
1801 号民事判决书.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 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被告可 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 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 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 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4 民初
1979 号 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温州华亨皮 塑有限公司、 温州茂泉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温州 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 有限公司、 陈素琴、 庄孔迎、 周青林、 周青兵、 周 青坝、 陈祖华: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民生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与被告平阳县孔迎宠物用品 有限公司、 温州华亨皮塑有限公司、 温州茂泉宠 物用品有限公司、温州誉祥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温州荣华宠物营养科技有限公司、 陈素琴、 庄孔迎、 周青林、 周青兵、 周青坝、 陈祖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 们公告送达(2018)浙0304 民初197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 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 决, 被告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 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 民初
278 号 温州永鑫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项建国、 孔令 丰: 本院已受理原告洞头县恒博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 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浙0305 民初
27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 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 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05 民初
279 号 温州永鑫制药机械有限公司、 徐良仁、 叶碎 萍: 本院已受理原告洞头县恒博小额贷款股份有 限公司诉你们小额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已审理终 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 浙0305 民初
278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 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 逾期则视为送达, 如不服 本判决, 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 向本院递交上 诉状及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逾期 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 浙0305 民初
735 号 张国伟: 本院受理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 因你联系不 上, 采用其他方式无法送达, 依照 《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九十二条之规定, 向你公告 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 开庭传票、 应诉通 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 诉讼风险提示 告知书、 外网告知书、 权利义务告知书、 适用令 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 书、 转换程序通知书、 民事裁定书 (简转普) .自 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 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 满后次日起
15 日内和
30 日内, 由审判员王芳草 担任审判长, 与人民陪审员褚金凤、 苏菊香组成 合议庭共同审理, 并定于
2018 年10 月17 日上午
9 时00 分在本院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本院 将依法审判. 温州市洞头区人民法院 (2018)浙0382 民初
5803 号 陈娜、 陈海林: 本院受理原告宁波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温州乐清支行与被告陈娜、 陈海林金融 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 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 开 庭传票、 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外网查询 告知书及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经过
60 日即 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 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
2018 年10 月16 日上午
09 时30 分在本院第八法 庭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 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 民初
5872 号 戴志远、 金招华: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天安融 资担保有限公司与被告戴志远、 金招华追偿权纠 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副本、 应诉 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廉政监督卡、 开庭传票、 告 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 外网查询告知书及民 事裁定书等.自公告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 后次日起
15 日和
30 日内.本案定于
2018 年10 月16 日上午
09 时00 分在本院第八法庭适用普 通程序公开审理, 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 民初
926 号 郑合萍: 本院受理原告浙江乐清农村商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电器城支行诉被告郑祥会、 郑合 萍、 郑荣秋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浙0382 民初
926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 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 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 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 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 民初
392 号 陈杰、 朱利娜、 倪雪飞: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乐清支公司诉被告 陈杰、 朱利娜、 倪雪飞、 何巨飚保险人代位求偿 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结,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浙0382 民初
392 号 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 院柳市法庭领取判决书, 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 本判决,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 递交上诉状, 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 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浙0382 民初
3832 号 陈林薇: 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温州乐清柳市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与被告陈海 东、 陈林薇信用卡纠纷一案, 因无法用其他方式 送达,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 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 开庭传票、 合议庭组 成人员通知书、 风险提示书、 廉政监督卡、 外网 查询告知书、 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及民事 裁定书 (转普通程序) 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 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 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并定于
2018 年10 月19 日9时30 分在乐清市人民法院柳市人民 法庭公开开庭审理, 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乐清市人民法院 (2018) 浙0381 破102 号 本院在执行海太阳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海太阳公司) 系列债务纠纷案件中, 发现海太阳 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规定 的情形, 遂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 第五百一十三 条的规定, 征得申请执行人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瑞安支行的同意,将本案移送破产审查,于2018 年6月19 日裁定受理海太阳公司破产清算 一案, 并于
2018 年7月4日指定浙江光正大律师 事务所为海太阳公司管理人. 因海太阳公司已经歇业, 且法定代表人孙顺 海下落不明, 现依法公告送达破产清算受理裁定 书和债务人义务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海太阳公司应在公告 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或管理人提交财产 状况说明、 债务清册、 债权清册、 有关财务会计 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 纳情况;
未提交的, 海太阳公司的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等清算义务人依法对海太阳公司的债务承 担清偿责任. 海太阳公司债权人应于2018 年9月17 日前, 向管理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地址: 瑞安 市明珠大厦
3 幢2单元
3 楼律师办公室;
邮政编 码: 325200;
联系人: 何福来 (15558889786) 〕 申报 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在破产财 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 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 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海太阳公司 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 或交付财产. 本院定于
2018 年9月20 日上午
08 时30 分在 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海太阳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 必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 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 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参加会议的债权人 系自然人的, 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 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 委托代理 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 委托代理人是律师 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瑞安市人民法院 (2018) 浙0381 破103 号 本院根据温州江华针织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江华公司) 的申请, 于2018 年6月15 日裁定受理 江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并于
2018 年7月4日指 定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为江华公司管理人. 江华公司债权人应于
2018 年8月18 日前, 向管 理人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地址: 瑞安市明珠 大厦3幢2单元3楼律师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200;
联系人:何福来(15558889786) 〕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 可在破产财产 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 但对 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 同时要承 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 未申报债权的, 不得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破产法》 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江华公司债务人 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 财产. 本院定于
2018 年8月21 日下午
14 时30 分在 瑞安市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 会议.江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财务人员必 须参加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 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 应当提交营业执照、 法定代 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