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11-23 |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战略合作协议,不涉及具体的交易标的及标的金额,不构成关联 交易,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青岛市恒顺众N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恒顺众N" )于2016 年2月5日与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投金控" )签 订了《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合作概况 城投金控是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城 投集团" )的全资子公司,青岛城投集团系青岛市国有独资大型控股集团.城投 金控先后组建成立融资担保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 融资租赁公司、 资产管理公司、 基金管理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构建起集投资、融资、金融管理为一体的综 合金融运营及服务体系. 城投金控拥有雄厚的资金实力和完善的金融业务布局,积极响应国家"一带 一路"战略,有意向向相关优质标的公司或资产提供金融服务,以实现国有资产 在安全的前提下保值增值.恒顺众N在印尼、南非和津巴布韦等"一带一路"沿 线国家已有一定的业务布局,并将持续增加对外投资.公司目前拥有大量优质资 产,同时也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双方为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而订 立本战略合作协议.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青岛城投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卢民 注册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尔路168号三层 注册资本:贰拾伍亿元整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经营范围:金融及金融服务性机构的投资与运营、资产管理与基金管理、股 权投资及资本运营、证券与基金投资、投资策划与咨询服务.经政府及有关监管 机构批准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 可开展经营活动) .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城投金控及/或其参控股公司拟为公司机械成套装备、输配电及控制设备等 产品或相关项目提供融资服务. 公司拟以其拥有的优质资产为基础向城投金控及 /或其参控股公司申请融资. 为巩固双方的战略合作关系, 同时与公司的现有业务形成良好的互补及协同 效应, 公司有意向通过转让或增资的形式获得城投金控控股或参股的公司部分股 权, 也不排除未来进一步收购城投金控控制或参股的公司股权进而实现控股的可 能性. 同时,基于城投金控对公司业务模式和盈利能力的长远信心,城投金控有意 向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公司股份.双方积极探索资源整合, 寻求更深入的合作.在双方完成前述合作后,城投金控将承诺
36 个月内不减持 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协议的审议程序 本协议的签订未涉及具体的金额及项目, 因此无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 审批.
五、签订本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双方本着长期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 更好的挖掘与利用双方优势,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本协议的签订,为推动公司海 外事业的发展,取得海外项目资金支持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 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仅停留在战略合作层面,在双方签订具体项目的合 作协议前,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绩带来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业 务独立性.
六、其他相关说明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交所《创业板公司上市规则》 、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有关规定,对该合作事宜的进展情况进行及时的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青岛市恒顺众N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