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11-26 |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
2018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9 年4月23 日召开的
2018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19 年4月23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公司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 (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的总股本未发生变化.
(三)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四)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 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18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
2018 年末总股本 1,347,522,91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00 元 (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 扣税后, 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3.60 元;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 ;
持有首发 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 股补缴税款 0.80 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年)的,每10 股补缴税款 0.40 元;
持股 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19 年5月27 日,除息日为
2019 年5月28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 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9 年5月27 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 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 将于
2019 年5月2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3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 08*****288 菱石投资有限公司
4 08*****180 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 (申请日:
2019 年5月16 日至登记日:
2019 年5月27 日) ,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 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
36 号环球贸易中心 A 座22 层2212 室 咨询联系人:沈伟斌 李银凤 咨询
电话:010-59512082 传真
电话:010-58256630
七、备查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5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