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阿拉蕾 | 2019-11-27 |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粮糖业" )于2018 年3月20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中粮集团签署之补充协议的议 案》 .
一、具体内容如下: 1.协议主体和签订时间 中粮糖业与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粮集团" )于2018 年3月20 日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2.认购价格 若本次发行未能通过询价方式产生发行价格,则中粮集团同意以发行底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作为认购价格参与本次认 购. 3.违约责任 (1)若中粮集团未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时向公司支付本次发行的认购价款,则 公司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中粮集团按其拟认购金额的 1%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2)若中粮集团按照前款要求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公司损失的,公司有 权按照《原协议》第8.3 款的约定,要求中粮集团继续赔偿公司相关损失.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第三次修订稿);
3.与中粮集团签订的《附生效条件的股票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 特此公告. 中粮屯河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三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