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11-29 |
2 号) 基金管理人: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重要提示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本基金 )由浙 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基金管理人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约 定发起,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5年6月23日证监许可[2015]1343号准 予注册.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自2016年2月3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 证监会注册, 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 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 基金 )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 投资, 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 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 投资者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 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属于较高风险、较高预期收益的基金品种,其风险和 预期收益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和债券型基金,低于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在投资运作 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股指期货投资 风险、管理风险、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不可抗力风险等等.投资者应当认真阅 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 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者的风险 承受能力相适应.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 诚实信用、 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 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 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亦不构成对本基金 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买者自负 原则,在作出投 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担. 本招募说明书中涉及与基金托管人相关的基金信息已经与基金托管人复核. 除特别说明外,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7年8月2日,有关财务数据截 止日为2017年6月30日.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目录
一、绪言
1
二、释义
2
三、基金管理人.6
四、基金托管人.14
五、相关服务机构.19
六、基金的募集.25
七、基金合同的生效.26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27
九、基金的投资.36
十、基金的业绩.47 十
一、基金的财产.49 十
二、基金资产的估值.50 十
三、基金的收益与分配.55 十
四、基金的费用与税收.57 十
五、基金的会计与审计.59 十
六、基金的信息披露.60 十
七、风险揭示.66 十
八、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68 十
九、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70 二
十、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91 二十
一、对基金投资人的服务.103 二十
二、其他应披露事项.104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二十
三、招募说明书存放及查阅方式.106 二十
四、备查文件.107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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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绪言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以下简称 本招募说明书 或 招募说明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以 下简称 《基金法》 ) 、 《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销售办法》 ) 、 《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运作办法》 ) 、 《证券投 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 《信息披露办法》 )及其他有关规定以 及《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 基 金合同 或 《基金合同》 )编写.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 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 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 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 是约定基金合同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者自依基金合同取 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 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 有关规定享有权利、 承担义务. 基金投资者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 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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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释义 在本招募说明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指《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5、基金合同或《基金合同》 :指《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该基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浙商汇金转型 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 补充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 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 《基金法》 :指2003 年10 月28 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五次会议通过,2012 年12 月28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 十次会议修订,自2013 年6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 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 《销售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3 年3月15 日颁布、同年
6 月1日实施 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 《信息披露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04 年6月8日颁布、同年
7 月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 《运作办法》 :指中国证监会
2014 年7月7日颁布、同年
8 月8日实施 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 浙商汇金转型升级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3 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 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金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 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 办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