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鱼饵虫 | 2019-11-27 |
2009 年度替代发电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省电力公司
2009 年发电指标有偿替代 年度方案的批复》 (冀发改工电[2009]304 号) ,公司控股子公司河北西柏 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西电公司" ) 、河北西柏坡第二发电有限责 任公司(下称"西二公司" )和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国泰 公司" )2009 年需要替代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泰公司" )
4、
5、
6、7 号关停机组的部分发电量指标,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电公司还 将替代河北灵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灵山公司" )
1、2 号关停机 组的发电量指标.由于兴泰公司和灵山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 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所以,公司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因执行河北省 发展改革委批复的替代发电年度计划,从而构成了与兴泰公司和灵山公 司之间的替代发电关联交易.
2009 年4月21 日,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2009 年度替代发电交易 的议案》 .关联董事王永忠、单群英、王津生、叶永会回避了该议案的表 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对该项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 该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 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事项的投票权.
1、2009 年度河北省南部电网发电指标有偿替代方案
2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省电力公司
2009 年发电指标有偿替代 年度方案的批复》 ,2009 年,河北南网共计替代发电机组
50 台,替代发 电容量
206 万千瓦,替代发电量 110.5 亿千瓦时.兴泰公司关停
4、
5、
6、
7 号机组所提供的可替代电量为
46 亿千瓦时,占河北南网可替代电量总 量的 41.63%.灵山公司关停
1、2 号机组所提供的可替代电量为 2.48 亿 千瓦时,占河北南网可替代电量总量的 2.24%. 按照经批复的《2009 年度发电指标有偿替代交易方案》 ,兴泰公司 发电指标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以及网内另 外五家发电公司有偿替代,其中公司上述三家控股子公司合计替代兴泰 公司
14 亿千瓦时的电量,占兴泰公司替代电量总量的 30.43%.灵山公 司发电指标全部由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电公司有偿替代,替代电量为 2.48 亿千瓦时.
2、替代发电交易概述 根据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关于省电力公司
2009 年发电指标有偿替代 年度方案的批复》 ,2009 年度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替代兴泰 公司发电量指标分别为
2 亿千瓦时、6 亿千瓦时和
6 亿千瓦时,合计
14 亿千瓦时,西电公司替代灵山公司发电量指标 2.48 亿千瓦时,共计替代 16.48 亿千瓦时.
2009 年度替代电量分月计划由被替代方、替代方和河北电网电力交 易中心三方协商确定,并由河北电网电力交易中心根据电网安全约束条 件和电网电力电量平衡情况统一安排调整;
当月未能完成的替代电量计 划,将调整到以后月度完成.根据公司三个控股子公司的替代电量分月 计划,兴泰公司
2009 年度的替代电量自
2 月至
11 月逐月进行,灵山公 司的替代电量自
3 月至
11 月逐月进行.
2009 年2-3 月,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已分别完成兴泰公
3 司替代电量 0.50 亿千瓦时、1.20 亿千瓦时和
2 亿千瓦时,合计 3.70 亿千 瓦时,西电公司
3 月份完成灵山公司替代电量 0.45 亿千瓦时,共计 4.15 亿千瓦时.
二、关联方介绍
1、河北兴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69,745 万元,法定代表人:单群英.股东方及股权比例情况 为: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 55.3%、华润总公司 44.7%.原拥有发电装机容 量132 万千瓦,为6台22 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2007 年和
2008 年分别 关停
2 台机组,现有发电装机容量
44 万千瓦,兴泰公司曾是河北南网的 主力电厂之一,其经国家核准的电价一直低于河北南网平均电价和标杆 电价,盈利能力一直较低. 由于兴泰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此兴泰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为了解决兴泰公司与本公司的潜在 同业竞争影响,2007 年8月2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托管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的兴泰公司 55.3%的股权及日常经营管 理.
2、河北灵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1998 年改制成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5,967 万元, 法定代表人: 王津生. 股东方及股权比例情况为: 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持有 60%股权、保定市灵山煤电公司持有 40%股权.原拥有发电装机容量
5 万千瓦,为2台2.5 万千瓦燃煤火电机组, 已于
2008 年全部关停. 由于灵山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河北省建设投资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因此灵山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关联交易价格和定价原则 替代电量的交易价格由替代方与被替代方按照市场原则协商确定.
4 2009 年度,公司三个控股子公司与兴泰公司的替代电量交易价格平 均为 0.2798 元/千瓦时, 西电公司与灵山公司的替代电量交易价格为 0.26 元/千瓦时,均不低于替代电量市场的平均价格.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三个控股子公司替代发电交易受省发展改革委统一管理,由省 电力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交易过程是公正和公开的;
替代电量执行的价 格水平不低于河北南网替代发电市场的平均价格,与其他替代方执行的 价格基本一致,体现了市场定价原则,对替代双方都是公平的.进行替 代发电可为公司控股发电公司争取一部分上网电量,提高机组利用小时 数,增加营业收入,同时发电机组负荷率的提高对降低机组供电煤耗、 提高机组运行的可靠性等都是有利的.
2009 年2-3 月,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合计完成 4.15 亿千 瓦时替代电量,实现发电收入约 1.01 亿元,占公司
2009 年一季度全部 发电收入的 9.32%, 占本公司
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计净资产的 3.55%. 以三个控股子公司
2009 年度计划替代电量和替代价格计算, 预计全年可 实现替代发电收入共计 3.90 亿元,约占本公司
2008 年12 月31 日经审 计净资产的 13.67%.
五、与关联方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1、兴泰公司 (1)经公司
200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与兴泰公 司共同投资建设河北建投沙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该事项的有关信息见
2009 年3月7日和
2009 年3月26 日的公告. (2) 兴泰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邢台国泰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委 托贷款合计 1.74 亿元;
(3)国泰公司每年向兴泰公司支付共用生产设施使用费
936 万元.
5 公司控股子公司国泰公司和兴泰公司目前存在的关联交易均是在公 司收购国泰公司前已经存在的交易事项.
2、灵山公司 自2009 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替代发电关联交易事项外,公 司及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未与灵山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书面认可后, 方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进行审议.三名独立董事对上述 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
一、替代发电关联交易 "
1、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西电公司、西二公司和国泰公司有偿替代控 股股东河北建投控股子公司兴泰公司和灵山公司电量指标的关联交易是 公司控股子公司执行省发改委《关于省电力公司
2009 年发电指标有偿替 代年度方案的批复》而形成的,是对国家能源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工作具 体要求的贯彻执行. "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替代发电业务受省发改委统一管理,由省电 力公司具体组织实施,交易过程是公正和公开的;
替代电量执行的价格水 平不低于河北南网替代发电市场的平均价格, 与其他替代方执行的价格基 本一致,体现了市场定价原则,对替代双方都是公平的. "…… "
四、董事会对上述三项关联交易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进行 了回避,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 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
七、备查文件目录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6
2、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09 年4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