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ingluoshutong | 2019-07-28 |
1
1、环评批复情况.2
2、变更前基本概况.3 2.1 评价标准与环境保护目标.4 2.2 现有工程建设内容.5 2.3 现有工程生产工艺.7
3、变更前污染源、污染治理措施及效果.13
4、变更前污染物排放总量.15
5、项目变更情况.15 5.1 主体工程变更情况.15 5.2 生产工艺变化情况.22 5.3 厂区废气量变化情况.30 5.4 厂区给排水变化情况.30 5.5 厂区固废量变化情况.32 5.6 总量变化情况.33
6、变更后环境影响分析.34 6.1 环境影响分析.34 6.2 变更后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符合性.42
7、变更工程环保措施可行性分析.48 7.1 废气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8 7.2 废水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9 7.3 噪声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9 7.4 固体废物治理措施可行性论证.49
8、环境影响分析结论.49
9、污染物排放清单.50
10、监测计划.53
11、变更后环境保护 三同时 验收一览表.53
12、结论与建议.57 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 液压软管总成、 硬管管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12.1 项目变更评价结论.57 12.2 建议.57 附图 附图
1 地理位置图 附图
2 周边关系图 附图
3 平面布置图 附图
4 土地利用规划图 附图
5 产业结构布局图 附件 附件
1 营业执照 附件
2 备案证明 附件
3 园区证明 附件
4 土地证明 附件
5 选址意见 附件
6 原环评批复 附件
7 建设单位委托书、承诺书 附件
8 建设项目基础信息表
1 前言 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伊顿公司 )位于衡水市景县景州高 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17 年,该公司建设新上液压管件、液压软管总成、硬管 管路项目. 该项目于
2017 年9月经景县发展改革创新局备案 (景发改备[2017]261 号),项目占地
37 亩,建筑面积 15680m2 ,建有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等.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河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中的有关要求,2017 年12 月,伊顿公司委托河北省众联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编制了《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液压软管总成、硬管管路项 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8 年4月9日,景县行政审批局以景环表[2018]62 号 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予以批复. 本项目环评报告取得批复后,在实际建设过程中,项目的产能、主体工程、 主要生产工艺、原辅料与原环评一致,未发生变化.但由于企业前期调查中对生 产设备功能及产能了解不完善,部分设备功能欠缺、实际产能较低,原有生产设 备达不到原备案(景发改备[2017]261 号)设计产能的要求,该项目目前无法进 行正常验收及生产.针对此种情况,企业现将原方案进行了调整,建设内容发生 了一定的变更,且景县发展改革创新局以景审批备〔2018〕9 号对该项目进行了 重新备案,具体变更内容前后对比如下:项目原生产设备不变,新增数控车床、 全固态感应加热设备、抛丸机、圆钢冷拔机、倒角机、喷砂抛丸机、剥胶机、清洗机共 设备
70 台(套);
工艺进行了优化,增加了相应的环保设施.项目建设性质、 地点及产能均不发生变化,生产规模仍为年产液压管件
1500 万件、液压软管总 成20 万条、硬管管路
30 万支. 按照项目实际情况,该项目应对以上变更进行补充评价.为此,2018 年11 月,伊顿公司委托我单位承担《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液压 软管总成、硬管管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的工作.接受委托后,评价单位组 织技术人员踏勘了现场, 了解了变更项目的实际建设和运行情况以及周边环境状 况,收集了有关项目详细资料,在此基础上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河 北省环境保护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后评价备案管理办法》 (冀环办发[2008]93 号) 的有关规定和当地环保部门的相关要求,编制完成了本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 液压软管总成、 硬管管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2 1
1 1
1、环评批复情况
2018 年4月9日,景县行政审批局为伊顿公司《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 司新上液压管件、液压软管总成、硬管管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出具了批复意 见(景环表[2018]62 号),见附件. 景县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1)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液压软管总成、硬管管路 项目在设计、建设和运行过程中要严格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 排放. (2)项目建成后该项目废气主要为固化废气及焊接车间、喷涂车间废气, 固化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送至光催化氧化净化设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 经15 米高排气筒排放,焊接烟气通过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涂 废气通过
1 套大旋风滤芯回收器+后过滤器净化后达标排放;
项目主要废水为生 活废水,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前,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市政抽粪车清掏, 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建成后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不得随意外 排,项目主要噪声主要为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生产设备全部布置于 车间内,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减振降噪,使其达标排放;
固废主 要为钢材边角料、 废润滑油、 废切削液及生活垃圾, 钢材边角料集中收集后外售, 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密闭桶收集暂存于危废间,送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危废间要按相关规定做好防腐、 防渗等措施, 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以上固废不得随意外排.本项目生产用热采电加热,办公室采暖采用电采暖, 不 得增上燃煤锅炉及其它供热设施. (3)固化废气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 (DB13/2322-2016)表1中表面涂装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车间无组织排放颗粒 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 限值,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3/2322-201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 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和开发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项目噪 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 液压软管总成、 硬管管路项目环境影响补充报告
3 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
一般固体废物执行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 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01) 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中的相关规定;
危险废物执行《危险 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48597-2001)及修改单(环境保护部公告
2013 年第
36 号)中的相关规定. (4)该项目按各部门规定手续齐全后方可开工建设,项目建成后,按相关 规定由企业自行组织或委托第三方组织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 行.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 施发生重大变动,应重新报批环评手续.
2 2
2
2、变更前基本概况 (1)项目名称: 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新上液压管件、液压软管总成、 硬管管路项目. (2)建设单位:河北伊顿液压科技有限公司. (3)建设性质:新建. (4)建设规模:年产液压管件
1500 万件、液压软管总成
20 万条、硬管管 路30 万支. (5)建设地点:项目位于衡水市景县景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占地面 积约 24491m2 ,中心坐标为北纬 37°30'
37.53 ,东经 116°14'
58.53 ,项目占地为 规划工业用地,现状为空地,其西侧为空地,北侧隔开发区工业路为农田,东侧 为衡水祺星文具有限公司, 南侧为海伟交通设施有限公司.本项目厂址西南距八 里庄村 1550m,东距八里屯村 1370m,西距南朱庄村 1350m.项目地理位置见附 图1,周边关系见附图 2. (6)平面布置:项目厂区主要建构筑物有生产车间、成品库、办公楼、职 工宿舍、 配电室、 门卫等, 其中生产车间、 成品库等集中布置于厂区南部和东部, 办公楼、职工宿舍集中布置于厂区西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