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12-03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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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2
第三章 货物采购需求.16
第四章 评审办法.27
第五章 采购合同(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28
第六章 响应文件格式.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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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兴安县统计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视频会议系统项目进 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8-J1-11433-GXTG
三、采购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1 视频会议系统
1 套 用于兴安县统计局如需进一步了解 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261 万元.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强制、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七、供应商网上报名要求: 潜在供应商在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 (http://ggzy.guilin.cn) 以登录或注册方式完成网上报名. 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及邮购. 报名时间:2018 年10 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10 月16 日17 时30 分止(法定公休日、法定节 假日除外).
八、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
2018 年10 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
2018 年10 月16 日17 时30 分止(工作日). 2.售价:谈判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 潜在供应商登陆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guilin.cn)完成网上报名后,在竞争性谈判文件 发售期内缴纳谈判文件费用后在网上下载竞争性谈判文件电子版,并在交易系统打印购买文件回执码.
九、保证金(人民币)1500.00 元整(须足额交纳).
2 供应商应于
2018 年10 月17 日11 时30 分 (北京时间) 前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账户通过网银方式转账 缴纳,谈判保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十、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
2018 年11 月17 日11 时00 分至
11 时30 分(北京时间),携带加盖公章的购买竞争性谈判 文件回执码和谈判保证金网银转账电子账单(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至到桂林市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未携带相关材料 或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启封响应文件. 十
一、信息公告发布媒体: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 http://zfcg.guilin.gov.cn (桂林市政府采购网) 、 http://ggzy.guilin.cn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
二、本次项目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兴安县统计局;
地址:兴安县志玲路
137 号;
联系人:伍主任 联系
电话:0773-6222291.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桂林市五里店路
3 号1栋2楼;
项目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传真: 0773-5896688.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
电话:0773-6220651 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 年10 月9日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条款号 条款名称 内容、要求
1 1.1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编号:GLZC2018-J1-11433-GXTG
2 3 供应商资格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备 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3.2 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3.3 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 4 谈判费用 不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谈判有关的全 部费用.
4 13 谈判报价及采购预算 金额 13.1 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15.261 万元.谈判报价超 过采购预算金额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13.2 供应商必须就 货物采购需求 中竞标的所有货物内容作 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 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5 14.1 响应文件有效期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6 15 保证金 15.1 保证金的金额:1500.00 元整(须足额交纳). 15.2 保证金有效期: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日起
90 天. 15.3 保证金交纳方式:竞标人应于竞标截止时间前将保证金从 竞标人账户通过网银转账方式缴纳,否则视为无效保证金.保 证金缴纳银行账户信息请登录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 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足额交纳或以其它方式交纳的保证金均视为 无效,其响应文件一律作无效处理. 供应商应按上述要求交纳保证金,并自行考虑到账时间,妥善安 排保证金交纳工作,确保按时到账.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
7 50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册,副本叁册,须完整提交(A4 纸装订).
8 16.2 响应文件装订要求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第 11.1 条 响应文件组成 规定的顺序 自编目录及页码,响应文件的 正本 、 副本 应当单独装 订成册并标注页码,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封面应注 明 正本 、 副本 字样,封面上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单位名称.
9 16.6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 标记 16.6.1 响应文件包装、密封: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 正本 、 副本 一并装入一个响应文件袋(盒、箱)中密封,并在密 封处密封签章【公章、密封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 或相应的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均可】. 16.6.2 响应文件袋(盒、箱)标记:
4 项目名称:视频会议系统 项目编号:GLZC2018-J1-11433-GXTG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天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单位名称: 在年月日上午 时 分前不得开启(此处供应商填写响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
10 16.7 竞标人公章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中描述供应商的 公章 是指根据我国对公 章的管理规定,用供应商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 文件有特殊规定外,供应商的财务章、部门章、分公司章、工 会章、合同章、竞标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 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代替公章.
11 18.1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 间 响应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8 年10 月17 日11 时00 分至
11 时30 分(北京时间).
12 18.2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 号开标室 (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 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3 19.1 谈判小组组成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共3人,其中 采购人代表
1 人,专家
2 人.
14 19.2 谈判时间、地点、人员19.2.1 谈判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19.2.2 谈判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广西桂林 市临桂区西城中路
69 号创业大厦西辅楼
4 楼北区) 19.2.3 谈判参加人员: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自然人或 相应的委托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请供应商按时 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19.2.4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谈判小组在评标室内开启 响应文件.
15 20.2 评审办法 具体详见
第四章评审办法.
16 26 成交公告 及成交通知书 26.1 采购代理机构于谈判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 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五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 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在指 定媒体上公告成交信息. 26.2 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 成交通知书.如成交供应商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不办理成交通知书领取手续的,按违约处理.采购单位将取消 其成交资格,成交供应商所有谈判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从 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 商.
17 27 信用查询 根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有关信用主体标识码登记及在政府采 购活动中查询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桂财采〔2016〕 37),由采购代理机构对第一成交候选人进行信用查询: ⑴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5 ⑵查询截止时点:成交通知书发出前;
⑶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 查询记录,打印材料作为采购活动资料保存. ⑷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在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取消其成交候 选人资格.
18 28.1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成交价的 5%(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提供, 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将履约保证金以转账、电汇 等非现金形式转入采购代理机构 ,并由采购代理机构
10 个工作 日内转入兴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履约保证金专户.
19 29.1 签订合同时间 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 后,应按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0 29.3 合同备案存档 政府采购合同双方自签订之日起
1 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原件两份 交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 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于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将一份合同原件送兴安县人民政府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