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12-01 |
2018 年5月9日本期要目 [领导指示] 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现场暨视频会议 上提出七项要求 [工作动态] 市污普办主任卢旭阳主持召开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新闻发 布会 我市
200 余名普查技术骨干完成培训 持证上岗 我市普查人员身份验证系统正式上线
2 [各区动态] 宝安区普查办召开生活源锅炉入户调查部署会 [工作简讯] [领导指示] 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现场暨视频会议上提出七项要求
4 月25 日,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 普查现场暨视频会议上就下一步工作开展提出七项要求: 一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 度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把做好普查工 作作为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 九大精神的重要举措.
二要高标准完成好清查和试点工作,
5 月10 日前完成普 查名录库补充工作, 形成底册,
6 月底前完成现场核查工作. 三要扎实做好入户调查准备工作,依据国家处理数据方 案要求,做好省级数据处理环境的建设、部署、测算和运行
3 保障工作,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培训工作,做好手持移 动终端采购、配制和使用工作,做好污染源普查专网联通工 作. 四要强化污染源普查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使普查对象了解本次污染源普查相关政策,加深对普查工作 的认识. 五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 要求,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监督检查,防范廉政 风险. 六要强化工作调度和督办机制,4 月份开始实施每两周 一调度制度,5 月下旬、6 月中下旬重点对清查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根据调度和监督检查情况,对工作不力、任务进展 滞后、未按计划完成普查任务的省份,视情况和程度采取发 督办函、内部约谈、公开约谈、内部通报、公开通报等形式 进行专项督察. 七要强化信息沟通机制,分别建立全国和各省普查办微 信工作群,及时掌握各地普查工作动态. 视频会议结束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卢旭阳要求各 区、相关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决执行翟部长提出的建议和要 求,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并就加快推 进普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是继续补足前期准备工作.还没有落实人员和办公场
4 所的区要加快落实,人员配备不足的区也要进一步补充力量;
还没有印发普查实施方案的区,要抓紧印发本区的实施方案;
各区和市经信委要加快 两员 选聘和培训工作.二是要加 快推进宣传发动工作.市级层面的大的宣传工作以市普查办 为主,各区也要在社区、街道针对普查企业开展精准宣传. 三是充分发动街道、社区、网格员等基层力量配合、协助开 展普查工作.各区要及时向区领导汇报普查工作进展,积极 调动基层力量做好普查工作.四是按时保质完成生活源锅炉 普查.这是本次污普的第一项实质性普查内容,各区要按照 国家的技术规范和时间要求,严把质量关,确保
5 月底前完 成生活源锅炉的入户调查、数据审核、录入和汇总上报等工 作.五是加快推进入河(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市普查办要 抓紧时间组织开展入河(海)排污口普查和监测工作,水务 部门、海洋部门协助市普查办做好入河(海)排污口普查工 作,确保于
5 月底前完成排污口普查和旱季监测.六是认真 开展清查建库工作,为全面入户调查打下坚实的基础.各级 普查机构要根据市污普办正式下发的清查基础资料库,分普 查小区进行拉网式的清查摸底,形成普查单位底册,确保普 查对象该查尽查、不重不漏.七是请市经贸信息委抓紧开展 农业源普查工作,各区和相关部门积极协助.
5 [工作动态] 市污普办主任卢旭阳主持召开我市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新闻发布会
4 月18 日上午, 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主任卢旭阳主持召开了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新闻发布会,介绍我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和安排部署情况,并 回答记者提问.各区(新区、合作区)环保水务局分管领导 市和经贸信息委相关人员出席了发布会. 卢主任向与会各新闻媒体介绍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 查的实施背景、目的和意义,普查范围、内容和任务分工, 我市前期准备工作完成情况和
2018 年工作安排,以及普查 成果开发计划等内容. 他指出,市政府办公厅于
3 月份印发了《深圳市第二次 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标志着我市的第二次全国污染 源普查工作进入了实施阶段.会议上,卢主任对我市实施阶 段的工作做了七个方面的安排部署: 一是继续开展清查建库工作.组织各区开展实地清查, 建立全市普查基本单位名录库.4 月份启动生活源锅炉入户 清查,
5、6 月份将开展工业源等其他污染源入户清查工作. 二是组织开展普查试点工作.计划在
6 月份,各区选择
6 污染源类型齐备、具有代表性的社区开展普查试点. 三是组织入户调查和数据采集.8 月份起,组织各区开 展全面入户调查,采集各类污染源有关数据. 四是开展数据审核并汇总报送.在入户调查期间市普查 办将向各区派驻督导组,对各区普查工作进展和普查数据质 量进行审核督导,重点对全市
1182 家重点排污单位的普查 数据开展逐项审核.同时,我市还将结合大数据智能分析对 普查数据进行质量审核. 五是开展质量核查.在普查实施的各个阶段,将逐级开 展质量核查,并通过普查质量和进度管理平台对普查工作质 量和进度实施跟踪管理. 六是开展全面宣传动员. 接下来我市将通过电视、 广播、 报纸、公交、地铁、互联网等多种渠道开展全方位立体式的 宣传,为普查工作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七是建立各类污染源信息档案.按照《污染源普查档案 管理办法》要求,做好各类污染源普查资料的存档工作,并 及时移交至同级环保主管部门. 我市
200 余名普查技术骨干完成培训 持证上岗 为推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和生活源锅炉
7 普查工作,做好入户调查准备,我市于
4 月9日和
4 月17 日分别举办了两期清查技术培训班.各区(新区、合作区) 普查办负责人、技术骨干、相关第三方机构业务骨干等共计
200 余名普查工作人员参加了培训. 两期培训班以生活源锅炉清查为重点,进行了全面的清 查培训,培训内容包括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生活源锅炉普查技术规定、深圳市第 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要点、第三方参与、普查员与普查指导员选聘及管理等.此外,培训班还就入户技巧、入户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特 殊情况应该如何处理等内容进行了专题培训.在培训的基础 上,市普查办对各区在普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了进一步的 讲解和答疑,以确保我市全面入户清查工作顺利完成. 培训结束后,市普查办组织参会人员进行了考试.截至
4 月下旬, 已有
159 名普查指导员和
42 名普查员通过了考核, 顺利持证上岗,开始了生活源锅炉入户普查. 我市普查人员身份验证系统正式上线
4 月23 日, 我市普查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验证系统正式上 线.验证方式有两种:一是微信公众号验证方式,关注 深 圳市人居环境委 ,在 网上办事 -- 信息查询 -- 污8染源普查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验证 栏目进行查询验证;
二是 登录深圳人居环境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专栏(http: //www.szhec.gov.cn/ztfw/ztzl/szsdecqgwrypc/),在网页 上的 污染源普查人员身份信息查询验证 栏目中查询验证. [各区动态] 宝安区普查办召开生活源锅炉入户调查部署会
2018 年4月13 日上午,宝安区普查办组织召开生活源 锅炉入户调查部署会,宝安区普查办及普查服务单位代表等
20 余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普查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就项目筹备情况及任务 分工做了明确的介绍.为了保证宝安区污染源普查质量,项 目组率先成立了技术指导组、入户普查组、数据审核组、数 据录入组、数据汇总与上报发布组,设置了相应的岗位职责 并建立了责任体系. 宝安区普查办就本项目及生活源锅炉入户调查提出了 八点工作要求:一是各工作组必须全力配合技术指导组开展 污染源普查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技术指导组交
9 办的工作任务;
二是技术指导组牵头各工作组做好统筹、督办、质控、汇总、宣传、简报、新闻稿件等工作,并且对污 染源普查各项任务负总责,所有报送出去的书面材料必须经 严格审核、把关后报送区污染源普查办,由区污染源普查终 审后统一口径报送;
三是技术指导组安排 1-2 名专业人员负 责周报、月报工作,特殊情况实行一事一报;
四是各工作组 对于工作中存在的争议、困难、问题等,先报技术指导组协 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联合技术指导组向宝安区污染源普 查办当面汇报或者书面报告;
五是完善考核机制,明确各工 作小组的职责,确保污染源普查结果经得住国家、省、市等 上级普查部门的抽查、验收;
六是强调普查数据填报的规范 性、完整性、逻辑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七是要求普查员入 户调查时必须穿戴专门的普查员服饰,做到文明礼貌、廉洁 自律;
八是希望各工作组加强沟通、通力协作、同心同力, 按要求完成污染源普查各项工作任务. [工作简讯]
4 月13 日,市经贸信息委印发了《深圳市第二次农业污染 源普查工作方案》 ,启动我市各区(新区、合作区)农业污
10 染源普查有关工作.
4 月16 日,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印发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处理方案》 ,规范普查 数据处理流程,促进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信息化建设.
4 月27 日,我市组织市普查办、市经贸信息委和第三方机 构相关人员参加广东省举办的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 师资培训班.
4 月下旬,国家污普办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强第二次全国 污染源普查保密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污染源普查档案管理 办法》,对污普工作的保密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作出了具体 规定. 截至
4 月下旬,我市普查用品基本上完成了制作,部分普 查用品(如普查人员专用帽子、笔记本等)已分发到各区投 入使用.
5 月2日,市普查办组织各区及其第三方单位召开了生活 源锅炉普查工作讨论会,了解各区生活源锅炉普查工作进度 和存在问题,并部署了其他各类污染源全面清查工作.
5 月7日,我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排水去向信息查询 APP 上线试用,将为我市普查人员准确填报污染源排水去向 和受纳水体等信息提供便捷查询.
5 月8日,市普查办与农业组相关人员座谈,就农业源普 查两员选聘与培训、普查小区划分、清查底册建立、入户清
11 查等工作进行了交流和部署. 报:黄敏副市长,王刚副秘书长;
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办公室 送: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有关 单位 (
电话: 0755-83223429 传真:0755-88609904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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