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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第
10 期??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 (月刊) 五华县人民政府主管主办
2018 年10 月31 日出版 目录【县政府文件】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华府〔2018〕27 号)1 【县政府函件】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 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华府函〔2018〕89 号)3 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华府函〔2018〕93 号)10 关于五华县安流镇葵樟村华兴石场等 变更矿区范围的批复(华府函〔2018〕94 号)12 关于土方石方、建筑垃圾、余泥渣土 堆放处理费用问题的批复(华府函〔2018〕95 号)13 关于县经济开发区内道路和部分城市道路 办理用地手续的批复(华府函〔2018〕96 号)13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县政府办公室文件】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国有企业收购资产 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华府办〔2018〕13 号)14 【县政府办公室函件】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创建全民运动健身模范县 实施方案的通知(华府办函〔2018〕183 号)17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证明事项 清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华府办函 〔2018〕
185 号)
24 五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电子商务服务站点 建设绩效评价奖补规定的通知 (华府办函 〔2018〕
186 号)
29 【情况通报】 关于落实红火蚁疫情防控工作的情况通报 (第25 期)
34 关于
2018 年1至9月份社保扩面工作的通报 (第26 期)
37 关于
9 月份全县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测评工作的情况通报 (第27 期)
38 【人事任免】 县府2018年10月份人事任免.
49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1-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民集体土地 及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 华府〔2018〕27 号 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土审(01)〔2018〕176 号文批复,批准我县
2017 年第 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该批次用地涉及横陂镇联长村华岳、赤
一、赤
二、赤
三、翻身、楼下经济合作社,安流镇半径村甘东、甘华、新联经济合作社,华 阳镇华新村罗
一、罗二经济合作社,华城镇塔岗村社岭
一、社
七、社四经济合 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共 27.2207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决定将上述有关村 集体建设用地 1.9522 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以上合计 29.1729 公顷集体土地一 并办理征收为国有土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广东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有关事项 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 五华县城镇建设用地,拟用于住宅、工业用地,具体用途按规划部门出具 的规划用途为准.
二、征收土地位置 横陂镇联长村,安流镇半径村,华阳镇华新村,华城镇塔岗村(具体见红 线图).
三、被征地村及面积 横陂镇联长村华岳、赤
一、赤
二、赤
三、翻身、楼下经济合作社,安流镇 半径村甘东、甘华、新联经济合作社,华阳镇华新村罗
一、罗二经济合作社, 华城镇塔岗村社岭
一、社
七、社四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土地共 29.1729 公顷, 其中集体农用地 27.2207 公顷,集体建设用地 1.9522 公顷.
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2-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五华县人 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五华县一般性征地补偿标准〉和〈五华县公路建设项 目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华府办〔2017〕16 号)执行.
五、被征收土地所涉及的农业人员安置办法
(一)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 村集体组织管理和使用;
需要安置的人员自谋职业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 置人员个人使用.
(二)被征地农民符合参加养老保障条件的,依法纳入养老保障.
(三) 留地安置的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 10%比例安排留用地作为村集体用 于发展生产的建设用地;
留用地折款的按实际征收土地面积的 15%比例进行折 算.
六、有关事项
(一)被征收土地范围内涉及拆迁的,按拆迁的相关规定办理.如符合迁 移重建的,将规划地块予以安置.
(二)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公告期限内(2018 年10 月29 日至
2018 年11 月28 日) , 持土地权属证明书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到县征地和土地储备中心(县国土资源局二楼,联系
电话:4431712)办理土地 补偿、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包含金神、地坟等)补偿登记,届时征地部门组织 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地界踏勘、面积量算、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和核对, 请互相转告.
(三)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 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 告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
(四)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政 府将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被征收地上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一律 不给予补偿.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3-
七、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60 日内 就粤府土审(01)〔2018〕176 号征地批复向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8 年10 月29 日 附件(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
2017 年度第十一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征地红线图、征地影像图),此略.详情请登录五华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wuhua.gov.cn)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栏目查阅、下载. 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五华县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华府函〔2018〕89 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和中央、省、市属驻五华有关单位: 现将《五华县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县环境保护局反映. 五华县人民政府
2018 年9月30 日 五华县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全省 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促进我县环境质量持 续改善,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根据《广东 ? 五华县人民政府公报
2018 年第
10 期??-4-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 通知》(粤府函〔2018〕289 号)等省、市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 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全面排查摸清我县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底数, 按照关停取缔、整合搬迁、升级改造的方式实施分类整治.2018 年重点整治城 市交界区域、圩镇规划范围、工业集聚区的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2019 年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 散乱污 企业(场所)综合整治工作.通过 散 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整治,倒逼发展转型,促进企业稳定达标排放,进一 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保护环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多赢目标.
(二)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的界定. 散 是指不符合当地产业 布局等相关规划的工业企业(场所),没有按要求进驻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下工 业企业(场所);
乱 是指不符合国家、省或市产业政策的工业企业,应办 而未办理规划、土地、环保、工商、质量、安全、能耗等相关审批或登记手续 的工业企业, 违法存在于居民集中区的工业企业、 工业摊点、 工业小作坊;
污 是指依法应安装污染治理设施而未安装或污染治理设施不完备的工业企业,不 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
(三)工作原则.各镇人民政府是开展 散乱污 工业企业(场所)综合 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落实本行政区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县有关单 位根据各自职责(附件 1)负责提供政策指导和操作指引,督导各镇开展工作. 综合整治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的工作原则,切实维护生产经营者的合法权 益,保障人民群众的正常生活,禁止简单粗暴 一刀切 的做法.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完善整治方案.各镇及产业转移园管委会要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