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9-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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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目名称:年产

2000 吨再生棉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滕州市腾正棉纺织厂 编制日期:二零一九年三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

2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 的单位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 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 个英文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 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 宅区、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 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 分析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 响,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 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 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 复. -

3 -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年产

2000 吨再生棉项目 建设单位滕州市腾正棉纺织厂 法人代表孙艳慧 联系人 孙艳慧 通讯地址滕州市姜屯镇沙东村村东 联系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277521 建设地点滕州市姜屯镇沙东村村东 立项审批部门 滕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文号 2019-370481-17-03-010753 建设性质新建√改扩建√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C17 纺织业 占地面积(平方米)

1131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万元)

50 其中:环保 投资(万元)

6 环保投资占 总投资比例 12% 评价经费(万元) 投产日期

2019 年6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任务来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 年4月24 日修订,自2015 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 年12 月29 日修正)、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2016 年12 月27 日通过,自2017 年9月1日起施行)和《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 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生态环境部令,自2018 年4月28 日起施行)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滕州市腾正棉纺织厂年产

2000 吨再生棉项目应进行环境 影响评价.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 ,本项目归入项目类别 中

六、纺织业

20 纺织品制造 ;

环评类别如下: 有洗毛、染整、脱胶工段的;

产生缫丝废水、精炼废水的 为报告书, 其他(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除外) 为报告表, 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 为登记表.本项目为再生棉加工项目,应编 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该单位委托我公司进行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在对本项目实施地周围实地踏勘、收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对相关资料的分析, 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了本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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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厂址地理位置 滕州市腾正棉纺织厂年产

2000 吨再生棉项目建设在滕州市姜屯镇沙东村村 东,项目占地面积 1131m2 .项目所在区域交通条件便利,基础设施配套齐全.项 目厂址南临学院西路,西侧和北侧均邻山东天象锂电科技有限公司,东侧为滕州 市亿通成套电器有限公司和果园. 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 1;

项目在滕州市姜屯镇总体规划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2;

项目在卫星地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3;

厂区周围情况及平面布置见附图 4;

项目在 枣庄市生态红线区块图中的位置见附图 5;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包络线图见附图 6.

三、相关政策符合性分析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 》 (2013 年修正版) ,本项目未列入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名录中.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滕州市腾正棉纺织厂年产

2000 吨再生棉项目已取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 明,备案项目代码:2019-370481-17-03-010753.

2、 三线一单 相符性分析 结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 (环环评 〔2016〕150 号)要求,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 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情况如下: (1)生态保护红线 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 ,涉及滕州市的生态保护红线 区主要有: 南四湖以东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滕州市西部的滨湖 镇境内.面积 53.69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红荷湿地省 级地质公园、滕州滨湖国家湿地公园、部分滕州市公益林;

滕州荆河湿地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343 以南,G104 以西,东环路附近.面积 10.6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滕州 荆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城郭河省级湿地公园、滕州市国有西岗苗圃、部分滕州 市公益林. 月亮湾湿地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山亭区北侧,S245 以南.面积 -

5 - 52.01km2 ,属于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月亮湾国家湿地公园、楼里饮 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荆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 根据《山东生态红线规划图(2016-2020 年) 》可知,本项目不位于滕州市生 态保护红线范围内.满足《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 》及《枣庄市 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 (2)环境质量底线 根据

2017 年枣庄市环境质量报告,滕州市环境质量良好.该项目运营过程 中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污水、噪声、固废等,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 施后,各类污染物能够做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不会降低当地环境质量. (3)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新的土地资源,本项目不会突破当地资源利 用上线. (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枣庄市投资项目负面清单的通知》 (枣政字 〔2014〕54 号) ,项目所在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见表 1. 表1区域投资项目负面清单一览表 序号类别项目 文件依据 是否 属于

1 钢 新增钢铁产能项目 环境保护部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

30 号)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 于贯彻国发〔2013〕41 号文件 化解过剩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 政发〔2014〕4 号) 不属于

2 有色 金属 新增电解铝产能项目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 发〔2013〕41 号文件化解过剩 产能的实施意见》 (鲁政发 〔2014〕4 号) 不属于

3 煤炭 新增煤炭禁储区范围内仓储项目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枣庄市储煤场综合整治实 施方案的通知》 (枣政办发 〔2012〕34 号) 不属于

4 建材 1.用于城镇居住建筑的非中空玻璃单框双 玻门窗 2.用于城镇民用建筑的单腔结构型 材的未增塑聚氯乙烯(PVC-U)塑料窗 3. 平板玻璃 4.用于房屋建筑的各种粘土烧结 砖5.用于房屋建筑的蒸养粉煤灰砖 6.用 于房屋建筑的各类手工制作的条板 7.用于 房屋建筑的非耐碱玻纤或非低碱水泥生产 环境保护部 《关于落实大气污染 防治行动计划严格环境影响评 价准入的通知》 (环办〔2014〕

30 号)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 设厅 《关于发布山东省建设行业 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 目录的通知》 (鲁建发〔2009〕 不属于 -

6 - 的GRC 板8.用于房屋建筑的人工浇注、 非 机械成型的石膏砌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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