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 2019-12-07 |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于
2018 年8月19 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
8 月29 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晓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8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
2018 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安徽盛运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8 年8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