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12-11 |
CHINA FIRST CHEMICAL HOLDINGS LIMITED 一化控股( 中国)有 限公司(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 股份代号: 2121) 有关与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和中国银行首尔分行 订立30,000,000美元银团贷款协议之自愿性公告 董事会欣然宣布於近日,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福建榕昌化工有限公司(作为借款人)与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和中国银行首尔分行(作为贷款人)已订立银团贷款协议.,福建榕昌获得30,000,000 美元之贷款融资,为期3.5 年,利率为按三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 加3.5%订价. 本自愿性公告乃由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全资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作出,以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本集团近期发展的最新资料. 董事会欣然 宣布於近日,本 公司全资子公司 福建榕昌(作为借款人)与法国 巴黎银行香港分行 和中国银行首尔 分行(作为贷款人)已订立银团 贷款协议,其中 法国巴黎银行香港分行提供贷款金额22,500,000 美元,中国银行首尔分行提供贷款金额7,500,000 美元.,福建榕昌获得30,000,000 美元之贷款融资,为期3.5 年,利率为按三月期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 「伦敦银行同业拆息」 ) 加3.5%订价. 此融资协议一经订立及执行,预期本集团可减省利息开支,加强本集团财务灵活性,并进一步强化本集团的财务状况.本集团将该等资金用作本集团资本性开支及一般营运资金用途. C
1 C 有关本公司之资料 本公司是中国领先的水处理环保产品的供应商,生产及销售水处理相关的环保产品. 释义 本公告所用词汇具有下列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本公司」 指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一家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 有 限公 司, 其股 份 於香 港联 合交 易 所有 限公 司 主板上市 「福建榕昌」 指福建榕 昌 化工 有限 公司 , 於中 国注 册成 立 的公 司, 为 本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中国」 指中华人 民 共和 国, 就本 公 告而 言, 不包 括 香港 、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承董事会命 一化控股(中国)有限公司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林强华 中国,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 於本公司 公告日期, 董事会包 括主席兼非 执行董事林 强华先生;
执行董事 陈洪先生、缪妃 女士及林维 华先生及 独立非执行 董事陈晓博 士、寇会忠 博士及李 君发先生.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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