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枪械砖家 | 2019-12-11 |
1 证券代码:832073 证券简称:吉和昌 主办券商:长城证券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换届选举公告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1、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
2017 年8月31 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宋文超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任命戴荣明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任命胡哲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任命李裕丰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任命王树博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三年. 任命王琴女士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任命王建先生为公司监事,任期三年. 本次会议召开
15 日前以公告、电话、邮件等方式通知全体股东,实 际到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4 人. 到会人持有公司股份 45,900,000 股,占股份总数的 100.00%,会议由宋文超先生主持.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告编号:2017-068
2 同意股数 45,9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
反对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弃权股数
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
2、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 工代表大会于
2017 年8月30 日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刘思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 监事,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8月3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宋文超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三年. 聘任戴荣明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聘任胡哲先生、程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聘任王艳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 次会议于
2017 年8月31 日审议并通过: 选举王琴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 以上决议表决情况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告编号:20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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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被任免董监高的基本情况 该任命董事长宋文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50,000.00 股, 占公司股 本的 3.16%. 该任命董事、 总经理戴荣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450,000.00 股, 占 公司股本的 3.16%. 该任命董事、副总经理胡哲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董事李裕丰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董事王树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监事会主席王琴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监事王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职工监事刘思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该任命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王艳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0 股,占公司 股本的 0.00%. 该任命副总经理程宝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0 股, 占公司股本的 0.00%. 上述人员不属于《关于对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监管问答》 中规定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三)任命/免职的原因 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以及公司经营管 理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换届选举及聘 任.
二、上述人员的任免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公告编号:2017-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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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会导 致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上的影响 此次换届选举和聘任,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发展需要,不会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决议》
2、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3、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 议》
4、《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 会决议》 武汉吉和昌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8月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