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ys520855 2022-12-11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YZCG-2017-144 交易登记号:17CGLS0211 招标单位: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代理单位: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二一七年七月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2页共45 页目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3页共45 页

第一章 磋商公告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及其他相关规定,就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设 备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有能力承担该项目的合格供应商 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 柜

二、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7-144,采购计划编号:

201707243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情况: 包号采购内容 供应商资格要求 采购 预算

1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义务, 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 内容及其相应的服务.

2、供应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投标设备具有 医疗器械注册证和登记表.

3、投标设备具有生产厂家或中国总代理出具的产品授权书.

4、所投产品应符合国家规定的相应要求与标准,没有知识产 权纠纷.

5、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12 万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 年8月9日8时30 分至

2017 年8月15 日17 时00 分(北京 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北京路

8 号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代理服务

9 号窗口

3、方式:到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linyi.gov.cn)办理 诚信入库并网上报名后,携带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医 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法人授权委托书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售价:300 元/份,售后不退.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4页共45 页

1、时间:2017 年8月21 日14 时00 分至

2017 年8月21 日14 时30 分(北 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

8 号)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 年8月21 日14 时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开标室(北京路

8 号)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

电话:0539-818275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晟大街交汇环球阳光城

10 楼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沈友旗,联系

电话:0539-8099095/18669507339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5页共45 页 变更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 柜

二、采购计划编号:201707243,采购项目编号:SDYZCG-2017-14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17 年7月28 日

四、投标(响应)截止日期:2017 年8月8日09 时30 分

五、变更内容 原采购信息内容: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 年7月28 日8时30 分至

2017 年8月2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变更为: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7 年7月28 日8时30 分至

2017 年8月3日17 时00 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其他内容不变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蒙山大道 联系人:李科长 联系

电话:0539-8182755

2、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河东区滨河东路与中晟大街交汇环球阳光城

10 楼

邮箱:[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沈友旗,联系

电话:0539-8099095/18669507339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6页共45 页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

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 叙述的采购项目. 2.定义 2.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临沂市兰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 供应商、供应商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 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 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临时组织. 2.5 成交供应商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 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供应商. 2.6 磋商文件中的 甲方 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 乙方 系指本项目的成交 供应商. 2.7 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 上两年度是 指从上两年

1 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 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 (临沂政府采购网:http://zfcg.linyi.gov.cn/). 2.9 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 或文件的原本或供应商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 磋商文件、报价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供应商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 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 供应商可以在报价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 但是必须提 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供应 商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 天 、 日 均 指日历天. 3.5 磋商文件及报价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7页共45 页4.报价费用 4.1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供应商 5.1 供应商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

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 供应商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5.3 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4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5 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6 合格的供应商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报价有效期 6.1 报价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报价截止时间起

90 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的报价文件均保持有效;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供应商 被授予合同,供应商不得拒绝. 6.2 原定报价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 向供应商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3 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 6.4 供应商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并撤回报价文件而不被没收投标保证金. 接受延 长报价有效期的供应商不允许修改其报价文件,但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有效 期. 6.5 因延长报价有效期造成供应商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 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报价有效期的除外. 6.6 本须知第

7 条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规定适用于延长后的报价有效期. 7.投标保证金 7.1 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是报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按 磋商文件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的报价. 7.2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为报价有效期满后一个月内有效. 7.3 供应商须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从公司基本账户(含网银、电汇不接受其 他形式)向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00 元,投标时携带 缴费凭证到交易中心资金结算处换取收据.汇款时注明交易登记号 17CGLS0211 账户名称: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 开户银行:临商银行新华支行 账号:818330101421002703 行号:313473070219 山东元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临沂市兰山区金雀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病床和床头柜 第8页共45 页7.4 招标代理机构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 标保证金;

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标 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本项目的政府采购合同和投标保证金收据(均须原件, 格式见附件). 7.5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处以本项目成交金额千 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 加临沂市政府采购活动,并予以公告;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 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供应商报价截止时间之后至报价有效期终止期间撤回其报价文件;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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