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13 |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 年5月27 日上 午9:00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于
2015 年5月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实到董 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吕世平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有 关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公司
2014 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
201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1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1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制定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议案》 《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详细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部分 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故决定于
2015 年6月17 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 的方式召开公司
2014 年度股东大会. 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 www.sse.com.cn 的公司《关于召开
2014 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赞成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辽宁福鞍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