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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12 月目录
第一章 发展基础…1
第一节 基础条件…1
第二节 问题与机遇…5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6
第一节 指导思想…6
第二节 基本原则…6
第三章 发展目标…8
第一节 总体目标…8
第二节 重点工作目标…9
第四章 重点任务…13
第一节 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13
第二节 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17
第三节 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业…20
第四节 加强专项社会服务…24
第五节 着力提升儿童、残疾人福利水平…26
第六节 提高双拥优抚安置水平…28
第七节 加快发展慈善、志愿服务事业…30
第八节 创新社会治理体制机制…32
第九节 深化民政改革创新、加快民政信息化建设…………….
..35
第五章 重点项目…36
第一节 重点方向…36
第二节 重点项目…40
第六章 保障措施…40
第一节 加强民政法制建设和标准化建设…40
第二节 加大民政事业资金资源投入…41
第三节 加强组织保障、队伍和机构建设…41
第四节 明确工作责任,推进规划落实…42 黔南州 十三五 期间拟规划建设民政项目表……………………44 -
1 - 黔南州 十三五 民政事业发展规划 为推进 十三五 时期民政事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依据 《黔南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定 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第一节 基础条件 十二五 时期,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各 界大力支持民政事业发展,民政领域政策创制步伐加快,在保障基 本民生、参与社会治理、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提供专项社会事务 管理服务等民政事业发展上,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 十二 五 各项目标任务, 为构建平安和谐黔南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 为 十三五 民政事业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1.基本民生保障水平不断提高.围绕托底线、救急难、可持续 要求,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 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社会力量参与 八加 一 社会救助体系初步建立,率先在全省建立 特困人员 供养制 度.2015 年,全州保障城市低保 3.9 万人、农村低保 24.33 万人、 五保对象
10016 人、三无对象
1333 人、孤儿
2605 人,分别是
2011 年的 57%、42%、80%、98%.社会救助标准大幅提升,2015 年,城 市平均低保标准、农村平均低保标准、农村五保集中供养标准、农 村五保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从
2011 年的
275 元/月、1378 元/年、 -
2 -
1220 元/年、804 元/年,增加到
453 元/月、2594 元/年、3500 元/ 年、2200 元/年,分别增长 65%、88%、187%、174%.孤儿和艾滋病 感染影响儿童全部纳入国家保障. 孤儿集中养育标准提高到不低于
1000 元/月;
分散养育标准提高到不低于
600 元/月.医疗救助制 度全面建立, 住院救助比例个人自付部分从
2011 年的 40%提高 60% 以上,重点救助对象提高到 70%以上,重大疾病救助封顶线提高到
5 万元,病种增加到
40 余种.通过全额资助、部分资助方式,累 计资助低保、 优抚对象 245.6 万人次参加了各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 疗保险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2.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 新 建并投入使用敬老院
48 所.养老床位从
2011 年的
4397 张,增加 到2015 年的
16088 张,增长 292%;
敬老院集中供养率、床位利用 率分别从
2011 的年 5.93%、39%增加到
2015 年的 47.3%、87%.每 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
30 张.新(改)建州社会福利院 (儿童福利院)、州精神病医院、州救助站(未成年人中心)、6 个县级救助站并投入使用;
新增建设婚姻登记设施
91 个;
完成
575 座烈士墓抢救保护迁入工作、修缮纪念设施
32 座.建成
221 个社 区服务中心、1175 个社区服务站.城市社区、农村社区建设覆盖 率分别达 90%和60%. 民政机构建设取得新成效. 全州婚姻登记处由
12 个增加到
103 个.养老机构数从
2011 年的
97 家增加到
2015 年的
252 家,增长 159.8%;
投入使用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率到
2015 年达 93.7%. -
3 - 实现全省首个市 (州) 婚姻登记处、 社区服务中心机构设置在乡 (镇、 街道)全覆盖. 3.基层基础不断夯实.圆满完成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换届 选举,全面建立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第九届村(居)民委员会 海选率、直选率分别达到 64%、70%,分别比第八届增长 53%、41%. 开展 四型社区 同步小康达标创建,城乡基层自治完善率总体实 现程度达到 96.8%.建成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221 个、社区服务站
1175 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全 面开展 一门受理 、 一站式 服务,率先在全省实现乡镇社区 (综合)服务设施机构全覆盖;
7 个县(市)基层民主自治完善率 通过省级达标创建考核, 都匀市广惠社区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 示范社区, 福泉市金山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街 道. 4.行政区划调整成效明显. 积极推进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及其配 套改革,全州乡(镇、街道)由2011 年的
238 个调整为
106 个, 乡级行政区数量减少
118 个, 建制镇和街道办事处占乡级行政区划 总数比例由 43%、4%上升到 75%、18%,空间布局更加科学合理.乡 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在全省率先完成, 黔南经验 得到肯定和推 广. 5.自然灾害应急管理能力得到增强. 十二五 期间,先后建 立了《重大突发性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黔南州春荒冬令灾 民生活救助制度》、《黔南州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制度》、《黔南 州自然灾害应急救助制度》等配套政策和管理制度,为应急救灾工 -
4 - 作提供了有效保障, 灾害救助管理向科学化、 规范化、 精细化迈进. 共救助受灾群众
200 余万人次,修复重建因灾倒塌、损毁住房
3 万 余间;
建成救灾物资储备库
4 个;
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25 个,惠水县涟江街道新城社区等
19 个社区被评为 全国综合减灾 示范社区 . 设置灾害信息员
1594 人, 建成应急避难场所
40 余个. 6.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取得实效.都匀、福泉、瓮安、龙里、惠水、独山
6 县(市)被命名为全省双拥模范城(县);
福泉市、贵 定县、平塘县等
10 个县(市)被命名为州级双拥先进县(市), 福泉市通过第八次全国双拥模范城考核.在乡老复员、 两参 人员、 义务兵家属优待金补助标准分别从
2011 年的 409.3 元/月/人、
250 元/月/人、4500 元/年/人分别提高到
2015 年的 844.4 元/ 月/人、460 元/月/人、6783 元/年/人,分别增长 147%、130%、 108%.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困难复退军人帮扶的各项政策和 规定得到落实. 7.社会组织作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