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12-12 |
2018 年"中国好粮油"行动 计划实施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粮食局、财政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粮食局关于在流通领域实施"优质粮食 工程"的通知》 《国家粮食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优质粮食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优质粮食工程"三年实施方案》 等相关规定,现确定肥西县等
16 个县(市、区)为安徽省"中 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相关财政资金已拨付.
为确保"中 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工作落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实施方案
2018 年度"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县要在原来制定的 "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基础上, 进一步完善相关内容. 实施方案包括:总体思路、实施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 项目及资金安排情况、县级财政配套和企业自筹资金情况、预 期绩效、保障措施等内容.要以"通过 2-3 年实施,累计到
2020 年优质粮油比例提高 30%以上、农民优质粮油种植收益提高 -
2 - 20%以上"为目标,具体量化为优质粮油数量增加值和农民收入 金额增加值.要在
2020 年底前完成项目建设;
项目资金安排要 明确具体用途,下拨的补助资金主要支持遴选出的"中国好粮 油"示范企业,重点用于加强优质粮油收购、新产品研发、销售 渠道、设备采购、技术升级、追溯体系建设、品牌建设等方面. 示范县实施方案要以县政府名义发文并上报省、市粮食和财政 行政管理部门备案后组织实施.
二、遴选示范企业 示范县政府是"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示范企 业、建设单位是"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的实施主体.示范县政 府要根据示范企业条件(附后) ,通过竞争性遴选的方式确定 1-2 家示范企业. 示范企业的遴选可以打破地域限制, 在全省范 围内择优遴选符合要求的大型粮食产业化骨干企业,要优先遴 选国家级龙头企业和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称号企业.示范企业要 制定企业"中国好粮油"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经县级粮食、 财政部门审核报市粮食、财政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并报省粮 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备案.示范县要在
2 月上旬前完成示范 企业的遴选工作.
三、组织项目实施 各市负责制定全市"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 实施,负责辖区示范县申报,项目督查、指导和协调,组织开 展绩效评价、项目验收和总结工作,总体评估结果报省财政厅、 省粮食和储备局备案.各示范县和各示范企业要积极开展优质 粮油基地建设、订单收购,组织实施优质粮油产品研发及配套 技改,加快构建优质粮油产品全程质量控制及追溯体系,开发 优质粮油产品及品牌创建,创新完善优质粮油产品销售模式体 -
3 - 系,实施优质粮油生产、收储、烘干、加工、营销、科技示范 工程,实现优质粮油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增加优质粮油供给, 带动种粮农民增产优质粮油,增加种粮收入.示范县政府要与 示范企业签订建设合同,由示范企业按照承诺的目标任务组织 实施.对于完成建设目标的示范企业,示范县财政部门根据项 目施工进度和竣工审计结果据实拨付补助资金.
四、及时报送动态 各示范县和示范企业要及时报送工作动态, 总结经验做法. 省粮食和储备局、省财政厅将以工作简报、经验交流等形式反 映各地好的经验和做法,树立先进典型,对工作不力、进度迟 缓、存在问题的强化督导、问责追究. 未列入
2018 年重点支持的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示范县,要积极谋划工作,做到早筹划、早行动.未列入"中国 好粮油"示范县的产粮大县要结合实际情况积极申报.近期《安 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三年 (2017-2019) 实施方案》 和 《国 家优质粮食工程指导意见》将陆续下发,请一并研究贯彻执行. (省粮食和储备局联系人:何健,0551-62870581,邮箱 [email protected];
省财政厅联系人:徐顺,0551-68150461) 附件:1. 安徽省
2018 年度"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名单 2. 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示范企业应具备条件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安徽省财政厅
2018 年12 月30 日-4-附件
1 安徽省2018 年度"中国好粮油"示范县名单 序号 示范县 备注
1 涡阳县
2 徘
3 霍邱县
4 谯城区
5 泗县6太湖县
7 肥西县
8 巢湖市
9 庐江县
10 临泉县
11 颍上县
12 固镇县
13 五河县
14 桐城市
15 怀宁县
16 来安县 -
5 - 附件
2 安徽省"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 示范企业应具备条件 1. 企业管理团队具有开拓能力、创新精神和较强的进取意 识;
2. 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优质粮油的市场开拓能力强, 有销售渠道;
3. 产品质量、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在同行业中处于 领先水平,或是具有特色生产和营销方式;
4. 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并获得相关质量管 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没有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及安全 生产事故;
5. 年销售收入不低于 1.5 亿元,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产 业链条长;
6. 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 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 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7. 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 利率,无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8. 能够落实自筹资金;
9. 拥有在建或待建项目,其中待建项目应已完成项目规划 -
6 - 和工艺设计,已办理土地使用证、施工许可证,并进行采购设 备等,中国好粮油示范项目实施期内可开工建设;
10. 社会效益较好,在促农增收、助力脱贫、助推乡村振 兴方面能够发挥显著作用. 抄送: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