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9-12-12 |
1. 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 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终点. 3. 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 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 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 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护目 标、性质、规模和距场界距离等. 6. 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 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 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不填. 8. 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1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放大示范项目 建设单位 四川聚能仁和新材料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漆长席 联系人 乔江 通讯地址 成都市天府新区天府大道南段
2039 号天府菁蓉大厦
317 室 联系电话
13981843859 传真 / 邮政编码 / 建设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街道天工大道
916 号天科创造产业基地(新 兴工业园标准厂房) 立项审批部门 四川天府新区成都 管理委员会经济运 行和信息化局 批准文号 川投资备 【2018-510164-73-03-304887】 FGQB-0169 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 技改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 (C309) 占地面积 (平方米)
340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 总投资 (万元)
1500 环保投资 (万元) 107.2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7.1 评价经费(万元) / 预期投产 日期
2019 年9月工程内容及规模
一、项目由来 石墨类负极材料尽管属于当前商业化应用规模最大的一类负极材料,然而按照材料市 场的发展规律及对于卓越材料性能的不止追求,石墨类负极材料渐渐有点力不从心.硅碳 (Si/C)负极复合材料较之石墨类负极材料在性能方面有较大的提升,是当前国内外研究 的热点,也是最有可能替代石墨类负极材料实现产业化的下一代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因 此本项目拟进行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放大示范项目,推进其产业化进程. 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无论在国外还是在国内都处于研发阶段,都还没有在市场 上形成规模化销售,市场还没有被瓜分.国外如日本的三菱化学、日立化成等目前处于产 品研发阶段,国内如深圳贝特瑞、上海杉杉等也处于研发阶段.因此目前介入该项目实验 研究比较合适. 建设单位于
2018 年10 月15 日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填写四川省固定资产 投资项目备案表,完成本项目备案,并取得四川天府新区成都管理委员会经济运行和信息
2 化局对该项目的备案回执,备案号:川投资备【2018-510164-73-03-304887】FGQB-0169 号(见附件 1) . 四川聚能仁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租用成都天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工业标准厂房 D2 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 2) ,拟通过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建设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 验放大示范项目,结合本项目备案及实际建设内容,本项目实验能力为
50 吨/年.本项目 总投资
1500 万元人民币,建设期为半年. 根据调查,成都天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5 年7月实施了新兴工业园标准厂房环 境影响评价,并于
2015 年8月3日取得天府新区成都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对于新兴工业园 标准厂房环境影响评价的批复,批复号:天成管经环审【2015】54 号(新兴工业园标准厂 房环评批复见附件 3) . 为了预测评估该项目对环境质量带来的变化和可能产生的影响,为主管部门审查和决 策、设计部门设计、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依据,并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的可行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修订)的要求,该项目应 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目录》 (环境保护部令第
44 号) ,本项目属于【十九 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中的【56 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其他) 】 ,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为此,四川聚能仁和新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四川众望安全环 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4) .评价单位在 接到委托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对项目现场进行调查及收集资料,在完成工程分析和环境 影响因素识别的基础上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环评技术导则 等技术规范要求, 编制完成 《四 川聚能仁和新材料有限公司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放大示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现上报审批.
二、评价范围 本项目租用成都天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工业标准厂房 D2 厂房建筑面积 3400m2 , 拟通过厂房改造、设备安装建设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放大示范项目,形成
50 t/年 的实验研发能力.本次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为: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放大示范项目 及其相关公辅设施、环保设施、仓储运输系统及办公生活设施等.
三、评价目的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行政管理的六项基本制度之一,其根 本目的在于贯彻 环境保护 的基本国策,认真执行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 的环境方针.根3据环境保护法及国务院第
682 号令《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 定》修订)规定,为加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严格控制新的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 一切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是对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 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针对本项目而言, 评价的目的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分析本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要求;
(2)对项目选址、规划布局、设计等方面进行环境可行性论证;
从环保角度对工程建 设提出要求和建议;
(3)通过对项目所在地区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弄清项目所在区域大气环境、声 环境、地表水环境现状,并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水平给出明确的结论;
(4)通过本项目的工程分析,掌握工程的生产工艺特征和污染特征,通过调研、监测 和物料平衡等手段,弄清 三废 的排放部位,分析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种类及排放源 强;
(5)分析预测该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营运期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影响,确定影响的 来源、因素、途径、强度、时限和范围,并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对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进行技术、经济和环境效益分析;
(6)提出清洁生产和末端污染防治等减轻环境污染的措施和总量控制目标建议值,为 工程设计和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通过以上多方面的分析,在进行充分的工程分析和掌握环境现状的基础上,明确给出 本项目环境影响的可行性结论,为该项目工程设计、建设及生产中的环境管理等提供依据.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为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制造, 根据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 (GB/T 4754-2017) , 属于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C309).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
21 号令)中的规定,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 限制类和淘汰类. 根据国务院发布实施的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 (国发[2005]40 号) 第十三条规定: 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的允许类.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1 年本) (2013 年修正) ,其生产设备不在 淘汰类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之列. 故本项目属于允许类,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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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规划符合性与选址合理性分析
(一)规划符合性
1、与《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符合性分析 根据《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 ,天府新区产业发展方向为大力发 展战略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和高端制造业,以电子信息和汽车研发制造为重点,新能源、 新材料、生物医药、工程机械、航空航天、节能环保设备为主导,围绕再造产业成都的核 心目标,打造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现代产业集群.本项目厂房拟建设石墨烯 Si/C 负极复 合材料实验线,符合天府新区产业发展规划中关于大力发展新材料的规划. 同时根据成都 天投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新兴工业园标准厂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本项目所在园区用地 性质为工业用地. 本项目为新材料锂电池负极复合材料――石墨烯 Si/C 负极复合材料实验线,与《四川 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重点发展新材料的规划相符. 因此,本项目的实施与《四川省成都天府新区总体规划(2010-2030) 》相符.
2、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工业园园区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新兴工业园.根据《成都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新兴工业 园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 (成环建评【2016】160 号) (见附件 5) , 新兴工业园位于成渝客运专线以东、直管区与龙泉驿区界以西所合围形成的条状区域内, 规划面积 6.74 km2 、规划年限为 2015-2020 年.新兴工业园园区产业定位为:以智能(汽车)制造、高端物流产业等为主导.
1、智能(汽车)制造片区:重点发展机器人、智能测 控装置和部件、汽车零配件及结构件、汽车电子、新能源汽车等产业.
2、高端物流片区: 重点发展高端制造业物流服务、电商物流、城市分拨物流中心、物流配送节点等产业. 新兴工业园区鼓励及允许入园行业: (1)符合《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 (发改委令第
15 号)并符合产业园区规划主导 产业(高端物流、智能(汽车)制造)的项目. (2)企业效益明显,对区域不造成明显污染,遵循清洁生产及循环经济的项目.且清 洁生产水平达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国内先进水平. 新兴工业园区禁止入园负面清单: (1)不符合产业政策及行业准入条件的项目. (2)禁止引入皮革、屠宰、造纸、制药、印染、焦化、黄磷、冶金类企业. (3)国家明令禁止的 十五小 、 新五小 企业及工艺设备落后、产品滞销、污染严重,
5 且污染物不能有效治理的项目. (4)技术落后,项目清洁生产水平不能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水平标准二级标准要求或低 于全国同类企业平均水平清洁生产水平的项目. (5)高端物流产业严禁运输危化品、液态类的物品 (6)智能(汽车)产业禁止使用含苯涂料、稀释剂和溶剂、含铅白的涂料、含红丹的 涂料、含苯、汞、砷、铅、镉、锑和铬酸盐的底漆.严禁在前处理工艺使用苯;
禁止大面 积除油和除旧漆中使用甲苯、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