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CcyL | 2019-12-15 |
33%),计划减持期间内拟减持不超过公司总股本 6%的 股份,即61,983,279 股(其中通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 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 本公司于近日收到振东集团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公司根 据相关规定及信息披露情况.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减持股东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公司任职 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比例 持有限售条件 股份数量 持有无限售条 件股份数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 山西振东 健康产业 集团有限 公司 控股股东 434,941,926 42.1% 114,863,478 320,078,44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股东自身资金需求
2、减持股份来源: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减持股份来 源为首次公开发行的股份.
3、拟减持方式、数量及比例: 单位:股 序号 股东名称 拟减持方式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 超过(含)) 拟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
1 山西振东健 康产业集团 有限公司 竞价交易及大宗 交易 61,983,279 6.00%
4、减持期间:通过竞价方式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 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 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
6 个月内进行. (中国 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 持的时间除外)
5、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备注:若计划减持期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三、股份锁定承诺及履行情况
1、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承诺内容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起三十六个月内, 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 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57,431,739 股,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进行转让,36 个月后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控股股东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与李安平为一致行动人, 其中通 过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的,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2%,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 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计划减持期间内拟 减持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 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 之后的
6 个月内,减持股数不超过公司总股份的 4%,且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减持的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因本公司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其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发 生变化的,仍应遵守上述规定.
2、一致行动人李安平先生承诺内容如下: 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安平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内, 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 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 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离职后半年内, 不转让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月内通过证券 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百分之五十. 截至本公告日,上述股东均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上 述承诺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 次股份减持计划,故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
2、在按照上述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 严格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 《上市公司股东、 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 、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 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五、备查文件
1、山西振东健康产业集团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山西振东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3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