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黑豆奇酷 | 2019-08-02 |
1 企业实行不定时 工作制和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审 批 行政许可
1、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请示;
(原件);
2、《福州市企业不定时、综合计算工时工 作制申请表》;
(原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4、企业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实施 方案,其内容包括:具体工种或岗位、职工数量、实施周期、申请期限、工资支付和休息休假办法、劳动保护和 安全卫生条;
5、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工会组织对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或不定时工作制实施方 案的书面意见以及公示情况的报告;
6、实施周期期满企业再次申请的,应当书面报告原实施方案的执行情况;
(原件) ;
7、企业申报涉及到劳务派遣人员的,应提供劳动力派遣单位书面意见;
8、企业申请不定时、综合计 算工时工作制工种岗位人员花名册(须含职工联系电话,对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经职工本人签名认可);
(原件)
9、授权委托书 ;
10、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
11、法人代表身份证.
区人社局
2 《就业失业登记 证》 行政许可
1、福州市失业登记表 ;
2、本人户口簿 ;
3、本人二代身份证 ;
4、申请人近期免冠1寸彩照一张、2寸彩照一张 ;
5、属学校毕(肄)业且未有就业经历的提供毕(肄)业证明 ;
6、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提供解除 原单位劳动关系证明 ;
7、参保单位养老、工伤保险减员表 ;
8、属城市规划区内被征地农民提供被征地证明 ;
9、属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地户籍人员提供失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凭证 ;
10、属高校毕业生的提供毕业 证书 ;
11、属异地高校毕业生的还应提供暂住证或居住证 ;
12、属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提供营业执照 ;
13、 属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提供省、市社保机构或地税部门灵活就业养老缴费凭证 ;
14、属农村居民独生子女、二女 户中男40周岁以上、女30周岁以上的提供计划生育证明 ;
15、属农村居民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 ;
16、属农 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低保证》;
17、属灵活就业的提供社区劳动站证明 . 区人社局
3 集体合同审查 行政许可 申请集体合同审查:
1、集体合同文本(原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3、《企业集体合同报审报告》 (原件) ;
4、《企业集体合同送审登记表》(原件);
5、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 件;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送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
1、集体合同文本(原件) ;
2、《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报审报告》(原件) ;
3、《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合同送审登记表》(原件);
4、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 印件;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单独报送专项集体合同的,在已审查的综合集体合同有效期内的,可只报送:
1、专项集体合同文本 ;
2、集体合 同报审报告;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来办理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 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区人社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办理条件 实施主体
4 专业技术职务任 职资格确认 行政许可
1、全日制正规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
2、身份证 ;
3、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 务任职资格审批表 ;
4、行政介绍信或人事代理协议书、劳动合同 ;
5、附:现场提交资料时,所有的证件均需 提供正本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区人社局
5 外国专家需求项 目申报 行政监督检查 《外国专家需求表》(中英文) 区人社局
6 引进国(境)外 技术管理人才项 目申报 公共服务 《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申请表》 区人社局
7 创业担保贷款贴 息资格认定 其他行政权力
1、《福州市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认定申请表》(信用社区担保的填写《福州市信用社区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资格 认定申请表》);
2、持有效《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就业创业证》 ;
3、个人居民身份证 ;
4、户口簿或暂住证 ;
5、工商营业执照证明 ;
6、经营场地证明(租赁合同) ;
7、属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毕业证书或学校出具的证 明.区人社局
8 民办职业资格培 训、职业技能培 训学校设立审批 其他行政权力
1、办学申办报告 ;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居民身 份证 ;
4、联合办学协议 ;
5、学校董(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首届会议决议,董(理)事会成员花名册、 身份证和简历,举办者与其他成员的聘用协议书 ;
6、各项管理制度 ;
7、场所产权凭证 ;
8、租赁协议 ;
9、 消防合格证明 ;
10、拟设置专业相对应的教学设备、设施清单 ;
11、每个专业的教学计划 ;
12、《民办职业培 训学校校长核准表》 ;
13、拟任校长资格证明 ;
14、专职教学管理人员花名册及资格证明 ;
15、所设专业专兼 职教师花名册及资格证明 ;
16、《民办技工(职业培训)学校设立申请表》 ;
17、使用规范名称 ;
18、授权委 托书 ;
19、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 区人社局
9 民办职业资格培 训、职业技能培 训学校变更审批 行政确认
1、变更申请表 ;
2、原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3、校理(董)事会同意变更的文件 ;
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复印件 ;
5、固定资产20万元以上,注册资金10万元以上的经费材料 ;
6、法人主体及法定代表人的资格文件或 居民身份证 ;
8、使用规范名称 ;
8、举办者变更前的财务清算报告 ;
9、增加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的办学 设施、办学设备清单 ;
10、增设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应的专业教师花名册及其资格材料、聘任合同 ;
11 、教学计划 ;
12、办学场地产权证及三年以上的租赁协议书 ;
13、消防安全验收合格的文件 ;
14、财务清算报 告. 区人社局
10 民办职业资格培 训、职业技能培 训学校延续审批 公共服务
1、延续申请报告;
;
2、办学许可证正副本 ;
3、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4、授权委托书 ;
5、法定代表人 或自然人或代理人身份证 区人社局 序号 项目名称 事项类别 办理条件 实施主体
11 职业技能鉴定机 构设立审批 公共服务
1、申办报告.内容包括:⑴设立鉴定站(所)目的和设想;
⑵鉴定站(所)鉴定的工种及其等级类别;
⑶现有与鉴定 工程(专业)类别相适应的场地、设备、检测仪器;
⑷拟聘请的专(兼)职考评员基本情况;
⑸鉴定站名称及常设办 公地点;
(原件);
2、《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证明: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原件及复印件);
3、场所产权证明文件;
租赁场所的还需提供场所租赁合同;
(原件及 复印件);
4、组织管理人员和拟聘请的专(兼)职考评员(每个工种3人以上,饮食服务专业不少于5人)花名册 (姓名、性别、年龄、现工作单位、现有职称(职务)、技术等级、专业工作年限;
(原件);
5、组织管理人员 (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资格证明(大专以上学历证书、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和拟聘请的专(兼)职考评员的《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证》;
(原件及复印件);
6、鉴定站管理办法及管理 制度(《考评人员守则》、《监考员工作守则》、《考场规则》、《考生须知》、《鉴定站岗位职责》、《财务 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
(原件)
7、《职业技能鉴定站审批表》;
(原件);
8、申请单位法定 代表人来申请的,应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委托他人申请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区人社局
12 职业技能鉴定机 构变更审批 公共服务
1、《职业技能鉴定站变更审批表》(原件);
2、《职业技能鉴定许可证》正、副本;
;
3、变更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民办职业技能鉴定 站要加董事会决议、民政局《变更登记表》、财务审计报告;
4、变更地址:提供考核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