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2019-12-23
股票简称:长电科技证券代码:600584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购买 实施情况报告书 独立财务顾问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1 号国贸大厦

2 座27 层及

28 层2015 年8月公司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 并对本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 律责任.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 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 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交易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交易引 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存有任何疑问, 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 本报告书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交易的实 施情况.投资者如欲了解更多信息,请仔细阅读《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报告书》以及相关文件.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本报告书/报告书 指 重大资产购买实施情况报告书 长电科技/本公司/ 上市公司 指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标公司/星科金 朋/STATS ChipPAC 指STATS ChipPAC Ltd.,该公司于新加坡证券交 易所上市 本次收购/本次交 易/本次要约收购/ 本次重大资产收 购指长电科技与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通过共同设 立的子公司,以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的方 式,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星科金朋的 全部股份 台湾子公司重组 指 星科金朋在新加坡设立一家新公司 Bloomeria Limited,并将星科金朋下属两家台湾子公司的 股权转由 Bloomeria Limited 持有;

星科金朋再 以减资的方式, 向所有股东派发 Bloomeria 的股 权及现金,从而剥离台湾子公司 Bloomeria 指 星科金朋为进行台湾子公司重组而设立的注册 于新加坡的全资子公司 Bloomeria Limited 新潮集团 指 江苏新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 东 中芯国际 指 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有限公司 芯电半导体 指 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中芯国际的全资子 公司 产业基金 指 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投资者 指 本次收购中与本公司进行联合投资的芯电半导 体及产业基金 长电新科 指 长电科技与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为本次交易 之目的在苏州工业园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苏 州长电新科投资有限公司,即HoldCo A 长电新朋 指 长电新科与产业基金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在苏州 工业园区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苏州长电新朋投 资有限公司,即HoldCo B 要约人 指 长电新朋为本次交易之目的在新加坡设立的特 殊目的公司 JCET-SC (Singapore) Pte. Ltd.,即BidCo 淡马锡 指Temasek Holdings (Private) Limited, 为星科金朋 控股股东的实际控制人 STSPL 指星科金朋控股股东Singapore Technologies Semiconductors Pte Ltd 附生效条件的要 约指本公司所控制的要约人向星科金朋发出的附生 效条件的自愿性现金要约 正式要约 指 附生效条件的要约的生效条件被满足或豁免 后,本公司及联合投资者为本次交易之目的设 立的特殊目的公司对星科金朋所发出的自愿有 条件现金要约,正式要约的条件如下: (1)有 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与已经由要约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控制或即将收购的股份之和,占 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0%;

(2)完成 减资及台湾子公司重组;

(3)目标公司于正式 要约公告日启动永续证券的发行. 截止日期 指 附生效条件的要约的生效条件需要获得满足或 者豁免的最后日期,为附生效条件的要约公告 后6个月,即新加坡时间

2015 年6月30 日下 午5点或某个经目标公司及要约人于咨询新加 坡证券业协会后确定的更晚时间 台湾子公司 指 星科金朋在正式要约宣告无条件之前拥有 52% 股权的 STATS ChipPAC Taiwan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与星科金朋拥有100%股权的STATS ChipPAC Taiwan Co., Ltd. SCT

1 指 星科金朋在正式要约宣告无条件之前拥有 52% 股权的 STATS ChipPAC Taiwan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 SCT

3 指 星科金朋拥有 100%股权的 STATS ChipPAC Taiwan Co., Ltd. 星展银行 指DBS Bank Ltd. 台湾投审会 指 台湾经济部投资审议委员会(IC) 新加坡证券业协 会指Securities Industry Council of Singapore(SIC) 《新加坡收购与 兼并守则》 指the Singapore Code on Take-overs and Mergers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财务顾问业务 指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工作备忘- 第二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财务顾问业务指 引(试行) 》 《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发改委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国证监会/证监 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独立财务顾问/中 金公司 指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顾问 指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新元 指 新加坡元

第一章交易概述

一、本次要约收购的基本情况 联合收购方: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家集成电路产业投资基金股份 有限公司、芯电半导体(上海)有限公司 收购主体:JCET-SC (Singapore) Pte. Ltd.(即要约人) 交易标的:STATS ChipPAC Ltd.(星科金朋) (不含台湾子公司) 交易对方:目标公司全体股东 收购方式:长电科技与产业基金、芯电半导体通过共同设立的子公司,以自 愿有条件全面要约收购的方式, 收购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星科金朋的全部股 份. 收购对价:本次要约的对价将以现金支付:每股星科金朋股票收购价格约为 0.46577 新元. 若附生效条件的要约公告后,目标公司股票发生除权、除息等事项,则要约 人保留对于要约价格进行相应调整的权利. 总交易对价:如收购 100%股权,交易总对价为 7.8 亿美元,约合 10.26 亿新 元 (按照

2014 年12 月19 日美元对新元汇率中间价:1 美元折合 1.31505 新元计 算) , 约合人民币 47.74 亿元 (按照

2014 年12 月19 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中间价:

1 美元折合 6.1205 人民币计算) . 本次附生效条件的要约的生效条件包括: (1)长电科技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交易及相关事宜;

(2)目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减资及台湾子公司重组,以及根据永续证券条 款修订星科金朋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

(3)新加坡法院批准减资;

(4) 在以下两个日期中的较早日期, 目标公司合并口径的有息债务总额 (银 行贷款及已发行的票据及债券) 不超过 12.8 亿美元: (1) 正式要约公告之日, (2)

2015 年4月30 日;

(5)所有与本次要约相关的备案、核准或授权均已获得并具有相关效力, 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江苏省商务厅、所在地外汇管理局关于本次交易的 备案或审批、台湾投审会批准台湾子公司重组的相关事宜;

(6)通过中国、韩国等地的反垄断审查;

(7)获得其他必需的审批或授权(如有) . 只有当上述生效条件被全部满足或豁免后,要约人才会发出正式要约.如果 截止日期 (新加坡时间

2015 年6月30 日下午

5 点或某个经目标公司及要约人于 咨询新加坡证券业协会后确定的更晚时间)到达后,仍有生效条件未被满足且未 获得豁免,正式要约将不会发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上述附生效条件要约的生效条件已经全部满足.生效 条件被满足后,本公司间接控制的要约人对星科金朋发出自愿有条件全面要约 (即正式要约) ,正式要约的生效条件如下: (1)在要约到期日之前,有效接受要约的股份,与已经由要约人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有、 控制或即将收购的股份之和, 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 50%. 此处总股本的计算基础为目标公司全面摊薄后的总股份数, 包括在附生效条件的 要约公告日已发行的期权计划下因行权而新发行的所有普通股股份;

(2)减资及台湾子公司重组完成;

(3)目标公司于正式要约公告日启动永续证券的发行.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正式要约已宣告为无条件.

二、台湾子公司重组的基本情况 鉴于台湾地区对于陆资企业投资台湾半导体相关行业企业有一定的政策限 制,而本次要约收购的同时,若不进行台湾子公司重组,收购完成后目标公司的 台湾子公司将被陆资企业所间接控制.为避免对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产生影响, 经长电科技与目标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协商, 拟在本次要约收购的同时进行台湾子 公司重组.具体方案如下:星科金朋持有 52%股权的台湾子公司 SCT

1 向星科 金朋收购其持有 100%股权的台湾子公司 SCT 3,收购对价约为 1,500 万美元, 收购后 SCT

3 成为 SCT

1 的全资子公司.星科金朋在新加坡设立一家新公司 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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