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ddzhikoi | 2019-12-18 |
年12 月28 日 编制部门:FS 批准人:吴成昌 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标准 1.目的和依据 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直接影响到客舱乘务员的训练质量, 也会影响到客舱乘务员在应急情况下安全职责的履行.为保障 这些训练设备和设施能够满足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的要求,确 保受训的客舱乘务员能够达到并保持规章要求的训练标准和 质量,依据《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 (CCAR-121)制定本通告. 2.适用范围 本通告适用于按 CCAR-121 部运行的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 (以下简称合格证持有人) ,也适用于为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 章CCAR-121 部的要求,按照合格证持有人的《客舱乘务员训
1 练大纲》为其客舱乘务员提供训练的训练机构.该训练机构可 以是隶属于合格证持有人,也可以是独立的商业机构. 为满足中国民用航空规章对客舱乘务员的训练要求而使 用或提供训练设备和设施的任何人,都应遵守本通告的要求. 3.定义 3.1 客舱乘务员训练大纲: 指经局方批准的包括课程、设备设施、客舱乘务教员和客 舱乘务检查员的资质、教材、教学方法、检查考核程序、记录 保存以及训练质量保障体系的一套训练系统文件.该系统文件 应满足规章对客舱乘务员训练的要求,确保每个客舱乘务员能 够得到充分的训练,具备相应的熟练操作能力和知识水平,以 满足不同机型、执勤岗位和运行种类的需要,胜任所担负的职 责. 3.2 用于客舱乘务员训练的设备和设施: 飞机客舱训练模拟器(以下简称客舱模拟器) 飞机出口训练模拟器(以下简称出口模拟器) 飞机灭火训练模拟器(以下简称灭火模拟器) 飞机水上迫降训练场地(以下简称水上训练场) 其他模拟实际飞机上配备的各种应急设备的训练设备和 设施(以下简称其他训练设备) 3.2.1 客舱模拟器:指用于客舱乘务员训练的客舱模拟设
2 备.是按特定机型客舱对应复制的带机身客舱段的封闭式设 备,包括客舱基本配备和支持设备运行的计算机软件系统.客 舱模拟器可以是满足本通告 4.1 要求的单独模拟器,也可以是 总体满足该要求的两个或多个模拟器. 3.2.2 出口模拟器:指用于客舱乘务员训练的机型舱门和 应急出口模拟设备.它是按特定机型的舱门和应急出口一比一 比例对应复制的,包括机型舱门和应急出口所必需的设备和支 持设备运行的程序以及舱门观察窗的视景系统. 3.2.3 干租:在本通告中,是指合格证持有人或训练机构 仅将其训练设备和设施租赁给合格证持有人或训练机构,由合 格证持有人使用自己的教员和训练大纲实施训练的租赁形式. 3.2.4 湿租:在本通告中,是指合格证持有人或训练机构 使用自己的训练大纲,由其他合格证持有人或训练机构提供教 员和训练设备或设施实施训练的租赁形式. 4.客舱乘务员训练设备和设施的标准 客舱乘务员训练设备和设施,其运行和外观条件应尽可能 接近所模拟飞机上的实际配置,能够持续满足规章对于训练的 要求,并符合安全和卫生的要求. 4.1 客舱模拟器 客舱模拟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4.1.1 能真实反映该机型的客舱布局包括厨房、卫生间、
3 应急设备的储藏区域和各类舱门包括非地板高度的应急出口 (应急窗口) . 4.1.1.1 厨房 可以是独立的,也可整合在客舱模拟器中,但均应满足下 列条件 : a.具有全功能面板或带功能指示的模拟面板;
b.具备典型的代表性,并安装在适当的位置,能够达到训 练要求;
c.安装代表机型功能性的厨房设备,如:烤箱、烧水器、 挡杆等;
d .带有开关和跳开关的厨房控制/操作面板应安装在相应 的位置;
e.水关断阀门应安装在适当的位置. 4.1.1.2 卫生间: a.与实际飞机同等功能的门;
b.内部环境与实际飞机一致,设备可以是无功能性的;
c.模拟的烟雾探测装置,其外观、报警声响应与实际配备 一致;
d.水关断阀门安装在相应位置;
e.具有视觉效果的模拟失火和烟雾;
f.模拟抑制失火和灭火设备(例如: 废物箱门,自动灭火装
4 置). 4.1.2 配备和实际飞机上相同类型的各种应急设备(至少 各一件,救生筏/救生包可为仅是包装件) ,包括固定支架和位 置. 4.1.3 应配备两个或两个以上功能性的出口模拟器,其中 至少有一个地板高度的出口模拟器,其规格和功能应满足本通 告4.2 对于出口模拟器的相应要求. 4.1.4 配备的出口模拟器应具有模拟不能使用和失效功 能. 4.1.5 实施应急撤离训练时,出口模拟器外部应配备合适 的滑梯、机翼模拟段或平台.对于实际飞机上配备有应急撤离 滑梯的,在客舱模拟器上至少配备一个可供撤离训练时使用的 应急撤离滑梯.该滑梯功能、尺寸应与实际飞机配备一致. 4.1.6 在每个功能性的地板高度的出口模拟器旁配备与实 际一致的功能性的客舱乘务员座位,在其他出口旁应根据实际 情况配备客舱乘务员座位. 4.1.7 配备至少
5 排旅客座位或等同于实际飞机配备的旅 客座位和相应的过道,以便在应急撤离训练中模拟真实的客舱 布局. 4.1.8 应至少在
2 排旅客座位上方的服务面板上配备与实 际飞机一致的阅读灯、呼唤铃、通风口等设备.应至少在
2 个5客舱乘务员座位、2 排旅客座位上和
1 个卫生间内配备具有脱 落功能的氧气面罩. 4.1.9 应至少在两个客舱乘务员座位旁配备功能性的内话 系统;
在一个客舱乘务员座位旁配备功能性的客舱乘务员面 板. 4.1.10 配备功能性的驾驶舱和客舱呼叫系统. 4.1.11 配备客舱正常和应急的灯光. 4.1.12 配备客舱内部标识,包括标牌和出口指示. 4.1.13 在每个客舱乘务员座位和旅客座位上都能看见的 功能性的 系好安全带 和 禁止吸烟 信号灯. 4.1.14 在窗口和观察窗等处提供模拟或相应真实情况的 视景或图像,如:黑暗、白天、失火 、水上等.视景系统应 与运动和声音系统匹配,不应产生任何负面的训练效果. 4.1.15 能够模拟客舱失火、 充满烟雾、 声音或其它的场景. 4.1.16 能够模拟飞机滑行、起飞、巡航和烟雾探测警告、 应急撤离信号系统、滑梯充气、飞机撞击、旅客尖叫等应急场 景的音响系统,该音响效果可在整个客舱中听见. 4.1.17 能够动态地模拟飞机在起飞、 下降、 颠簸和应急迫 降时的姿态,有上下、左右、俯仰三自由度,重力加速度至少 可达到 0.5G. 合格证持有人及训练机构至少有一种客舱模拟器 应当满足此要求.
6 4.1.18 客舱模拟器中的驾驶舱设备 可以是独立的,也可整合在客舱模拟器中,但均应满足下 列条件: 4.1.18.1 驾驶舱应与该机型仪表盘和操作盘布局基本一 致,可以是非功能性的模型面板. 4.1.18.2 驾驶舱内的飞行机组座位, 应配有至少一个有功 能的飞行机组座位及附带的肩带和腰腿部安全带.其操作和移 动轨迹应与实际飞机配备相一致. 4.1.18.3 驾驶舱内的供氧设备, 其外观和操作方式应与实 际飞机配备基本一致. 4.2 出口模拟器 合格证持有人应拥有所飞机型中每一种型号的出口模拟 器.对于类型相似的出口,如果结构、外观、尺寸、重量、平衡、正常和应急操作的方式以及移动和推动所需力度的程度相 一致时, 此出口模拟器可以兼容. 出口模拟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4.2.1 每种类型的出口模拟器应具有正常和应急操作的仿 真功能. 4.2.2 该出口模拟器的结构、外观、尺寸、重量、平衡、 操作的方式以及移动和推动所需力度的程度应与实际飞机出 口相一致. 4.2.3 出口模拟器能够在观察窗模拟火情、水上、障碍物
7 等场景. 4.2.4 各类出口模拟器 4.2.4.1 地板高度出口模拟器应满足下列条件: a.门的周围环境 -标牌 -辅助手柄 -门的警示带 -指示牌 b.在适当位置应具有功能性的客舱乘务员座位 c.通讯功能(按需) d.功能手柄和插销 e.可操作的人工充气手柄(如适用) f.门和滑梯的压力指示 g.模拟滑梯充气的声音效果 h.自备梯操作(按需) 4.2.4.2 非地板高度出口模拟器(应急窗口) 应满足下列条件: a.适当的座位 b.选择的功能(第4.2.4.1 适用的部分) c.逃离绳 4.2.4.3 其它应急出口模拟器
8 a.包括驾驶舱逃生口、顶部舱口、机组休息室、尾锥等;
b.应满足下列条件: -适当的出口周围环境 -门上锁机械功能/出口失效功能 c.选择的功能(第4.2.4.1 适用的部分) d.飞行机组座位及附带的肩带和腰腿部安全带, 驾驶舱逃 生口和撤离绳,可以整合在客舱模拟器中;
e.机组休息室的逃生口和小舱门,应满足机组逃生、灭火 训练的要求. 4.2.5 出口模拟器为一单独设立的模拟器.出于运行规模 和实际考虑,应可以包含在客舱模拟器中,但必须能满足训练 量的需求. 4.3 灭火模拟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4.3.1 灭火模拟器应安置在封闭或半封闭的空间,该空间 至少能同时容纳
5 人(含)进行训练活动;
4.3.2 在通风和消防等方面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相关规 定;
4.3.3 能够模拟真实的火情,具有人工开启和关闭功能;
4.3.4 灭火模拟器旁应同时配备符合本通告 4.5.4 要求的 手提灭火器和防护式呼吸装置;
4.3.5 配备的手提灭火器应适合失火类型.手提灭火器可
9 以通过高气压等方式扑灭灭火模拟器里真实的火源. 4.4 水上训练场应满足以下条件: 4.4.1 水上训练场应有真实的水源, 并符合当地卫生标准;
4.4.2 水上训练场的水深不低于 1.5 米(含) ,应至少为 15*15 米(含) ;
4.4.3 水上训练场应与客舱模拟器相连,机组成员可以通 过客舱模拟器到达水上训练场并进行水上迫降所需的相应训 练和救生船/救生筏的水上操作训练.出于运行规模的考虑, 水上训练场可以不与客舱模拟器相连,但至少应与一个出口模 拟器相连,且该出口模拟器至少具有
5 排旅客座椅. 4.5 其他训练设备 4.5.1 其他训练设备包括: 救生船/救生筏及其所配备的物 品(如天蓬、海锚、救生圈、救生包等)、手提灭火器、氧气瓶、 防护式呼吸装置、应急定位发射器、漂浮装置(救生衣和具有 漂浮功能的座垫) 、机组成员和旅客供氧系统、麦克风、应急 斧、各类安全带、安装和固定应急设备的支架和搭扣、客舱应 急灯光开关、客舱应急撤离指令开关、安全演示用具包、厕所 烟雾探测器和应急医疗训练设备等. 4.5.2 其他训练设备还包括极地运行所需的训练设备,如 防寒服、扩充的急救箱和应急医疗箱、自动体外除颤仪(AED) . 4.5.3 救生船/救生筏应满足以下条件:
10 4.5.3.1 救生船/救生筏为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飞机上所 配备的代表性的型号.其外观、结构、尺寸、操作的方式应与 实际飞机所配备的相一致,同时还应有与实际配备相一致的登 船、载人和漂浮功能. 4.5.3.2 救生船/救生筏上配备的天蓬及辅助设备、小刀, 应具有功能性,其外观、结构、尺寸、重量、操作的方式应与 实际飞机所配备的相一致. 4.5.3.3 救生船上配备的救生包,包含的物品应与实际配 备的相一致,包括外观和尺寸.其中人工充气泵、修补钳、烟 火信号器、信号反射镜的操作方式应与真实飞机配备相一致. 4.5.4 手提灭火器、氧气瓶、防护式呼吸装置、应急定位 发射器应满足以下条件: 4.5.4.1 型号、操作方式应与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飞机上 所配备的型号、操作方式相同. 4.5.4.2 外观、结构、尺寸、重量应与实际飞机所配备的 相一致,可为仿真件. 4.5.5 漂浮装置应满足以下条件: 4.5.5.1 漂浮装置包括旅客救生衣、机组救生衣、婴儿救 生衣以及具有漂浮功能的座垫.漂浮装置的外观、结构、尺寸、 重量、操作的方式应与合格证持有人运行的飞机上所配备的相 一致.
11 4.5.5.2 用于水上训练的漂浮装置可为合格证持有人运行 的飞机上所配备的具有代表性的型号,除其外观、结构、尺寸、 重量、操作的方式应与实际飞机所配备的相一致外,还应有与 实际配备相一致的充气和漂浮功能,此充气应至少具备人工充 气功能. 4.5.6 机组成员和旅客供氧系统、麦克风、应急斧、各类 安全带、安装和固定应急设备的支架和搭扣、客舱应急灯光开 关、客舱应急撤离指令开关、安全演示用具包应为合格证持有 人运行的飞机上所配备的每一型号或具有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