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12-21 |
1 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累计涉及诉讼(仲裁)的公告 累计涉案的金额:本金人民币15,055,300.
36元,根据相关诉讼文书,还包括利息、违约金等相关 费用约24,932元等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因大部分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一审已开庭未判决,公司目 前暂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2017年8月31日,柳州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全资子公司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 湖南中成 )收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石峰法院 )送达的 传票及民事起诉状,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因与湖南中成承揽合同纠纷向石峰法院提起诉讼, 请求判令湖南中成立即支付其工程款4,727,705.81元及利息. 2017年9月1日,公司收到柳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 柳州仲裁 )送达的仲裁通知书及仲裁 申请书,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因与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向柳州仲裁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裁令公 司向其支付合同欠款3,570,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经公司统计,至此,除去公司已经披露的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借款合同纠 纷;
与贵州鑫悦煤炭有限公司、贵州新益矿业有限公司及广西金伍岳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债务转移合 同纠纷;
与广西柳州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
公司于2017年4月12日、2017年6月9日、2017年7 月11日披露的累计诉讼外,公司近12个月内的累计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5,055,300.36元 (仅为本金,不含诉讼费、利息、违约金等费用).现将各案件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表 序号起诉方 被起诉方 类型 涉案金额 (仅为本金,不 含诉讼费、利息、 违约金等费用) (元) 当前进展情况
1 驻马店市开发区鼎盛物资经销处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347,676.06 已调解
2 宜阳县白杨镇鑫达商贸经营部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25,496.00 已调解
3 宜阳县白杨镇喜域商贸经营部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690,487.60 已调解
4 株洲建硕工贸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546,725.04 已调解
5 湘潭湘军建设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 同纠纷 808,949.00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 公告编号:2017-079
2 6 湘潭分离机制造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43,219.79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7 佛山市顺德区邦宇钢铁贸易有限 公司 东莞振华泰丰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769,425.40 一审已判决,公司 未再上诉
8 株洲市锦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715,337.14 一审尚未开庭
9 长沙康伽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08,195.00 一审尚未开庭
10 荷塘区群益机电设备经营部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110,500.00 一审尚未开庭
11 人民电器集团株洲销售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986,862.88 一审尚未开庭
12 湖南红吉物流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494,449.78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13 成都伟力实业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64,223.21 一审已开庭未判决
14 上海燎洲贸易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344,741.39 一审尚未开庭
15 株洲市天盛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201,306.26 一审尚未开庭
16 湖南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 承揽合同纠纷 4,727,705.81 一审尚未开庭
17 西安陕鼓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 买卖合同纠纷 3,570,000.00 未开庭 合计 15,055,300.36
二、各个诉讼(仲裁)的基本情况
(一)驻马店市开发区鼎盛物资经销处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驻马店市开发区鼎盛物资经销处 被告方: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起诉状概要 原告向被告销售粘结剂等产品,并签订物资采购合同,但截至起诉前,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其货 款347,676.06 元.为此,原告于
2017 年6月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本金 347,676.06 元;
(2)请求判决被告自
2016 年1月1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 期付款违约金.
4、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①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本金 347,676.06 元,于2017 年12 月31 日之前 一次性支付到原告指定账户;
②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则除支付本金外原告有权要求从
2016 年6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原告;
③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6514 元,减半收取
3257 元,由被告承担. 本调解协议经各方当事人在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法院予以确认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宜阳县白杨镇鑫达商贸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 公告编号:2017-079
3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宜阳县白杨镇鑫达商贸经营部 被告方: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起诉状概要 原告向被告供应腐植酸等产品,但截至起诉前, 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其货款 125,496.00 元.为此, 原告于
2017 年6月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本金 125,496.00 元;
(2)请求判决被告自
2016 年1月1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 期付款违约金.
4、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①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本金 125,496.00 元,于2017 年12 月31 日之前 一次性支付到原告指定账户;
②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则除支付本金外原告有权要求从
2016 年6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原告;
③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本案案件受理费
2802 元,减半收取
1404 元,由被告承担.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三)宜阳县白杨镇喜域商贸经营部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1、案件当事人 原告方:宜阳县白杨镇喜域商贸经营部 被告方:湖南中成化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2、起诉状概要 原告向被告供应腐植酸等产品,但截至起诉前, 原告认为被告尚欠其货款 690,487.60 元.为此, 原告于
2017 年6月18 日向法院提起诉讼.
3、原告方诉讼请求 (1)请求判决被告偿还原告货款本金 690,487.60 元;
(2)请求判决被告自
2016 年1月1日起至还清本金之日止,按未付金额的日万分之五承担逾 期付款违约金.
4、案件进展情况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①原、被告双方一致确认,被告拖欠原告货款 690,487.60 元,于2017 年12 月31 日之前一次 股票代码:600423 股票简称:*ST 柳化 债券代码:122133 债券简称:柳债暂停 公告编号:2017-079
4 性支付到原告指定账户;
②若被告未按上述第一项按时足额支付货款,则除支付本金外原告有权要求从
2016 年6月1日起至货款付清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给原告;
③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内容自双方在本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四)株洲建硕工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