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9-12-29 |
1 验资报告中和正信验字(2009)第1―020 号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我们接受委托,审验了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截至
2009 年6月16 日止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协议、章程 的要求出资,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验资资料,保护资产的安全、完整是 全体股东及贵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贵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及股本情况 发表审验意见.我们的审验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602 号―― 验资》进行的.在审验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检查等 必要的审验程序. 原贵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53 万元,根据贵公司
200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贵公司通过向中南 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和陈琳分别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 股)47,449.6845 万股和 353.2639 万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47,802.9484 万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 77,855.9484 万元.经我们审验,截至
2009 年6月16 日止,贵公 司已收到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和陈琳分别缴纳的新增出资额 371,056.53 万 元和 2,762.52 万元,共计 373,819.05 万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肆亿柒仟捌佰 零贰万玖仟肆佰捌拾肆元(人民币 47,802.9484 万元),资本溢价人民币 326,016.10 万元.中南房地产业有限公司和陈琳分别以股权出资. 同时我们注意到,贵公司本次变更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0,053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30,053 万元.已经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于2001 年11 月7日出具华连内验字(2001)30 号验资报告.截至
2009 年6月16 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77,855.9484 万元,股本为人民币 77,855.9484 万元. 大连金牛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正文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
2 本验资报告供贵公司申请办理注册资本及股本变更登记及据以向全体股 东签发出资证明时使用,不应被视为是对贵公司验资报告日后资本保全、偿 债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等的保证.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验资业 务的注册会计师及本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附件:
1、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2、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
3、验资事项说明 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09 年6月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