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12-30 |
91 号F22 室 通讯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
6 号院华电大厦 邮政编码:100160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2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 报告书(2014 年修订) 》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
二、本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上市公司收购 管理办法》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4 年修订)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 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北京四方继保自动 化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出任何解释或 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目录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2 目录.3
第一节 释义.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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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8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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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10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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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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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四方股份 指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 中电恒基 指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本次权益变动 指 持有股份减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证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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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2 年12 月13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91 号F22 室 法定代表人:黄坚 注册资本:
3238 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110000005188083 税务登记证号:11010874545605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主要股东:中国华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经营期限:
2002 年12 月13 日至
2022 年12 月12 日 经营范围:能源及环保工程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 理进出口;
投资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的经营活动) 联系
电话:010-6391895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黄坚 职位: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性别:男 国籍:中国 长期居住地:中国北京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否6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 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电恒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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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四方股份是基于生产经营的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6 个月内存在继续减持四方股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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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四方股份股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中电恒基持有四方股份股票数量为 24,639,704 股,持股比例为 6.06%.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电恒基持有四方股份股票数量为 19,098,401 股,持股比例为 4.70%.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中电恒基于
2015 年4月1日至
6 月1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 累计减持上市公司股份 5,541,303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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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电恒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六个月内,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系统买卖四方股份股票明细如下: 减持方式 减持日期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4月1日3,126,203 0.77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5月15日100,000 0.02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5月19日347,200 0.09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5月20日407,900 0.10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5月26日100,000 0.02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6月2日160,000 0.04 集中竞价交易 2015年6月12日1,300,000 0.32 合计 5,541,303 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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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其他重大事项 和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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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黄坚 签署日期: 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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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本简式权益变动报告.
13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 称 北京四方继保自动化股份有 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 地 北京 股票简称 四方股份 股票代码
601126 信息披露义 务人名称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 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 人注册地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 北路
91 号F22 室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变 化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有无一致行动 人有无√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上市公司第 一大股东 是否√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为上市 公司实际控制 人是否√权益变动方 式(可多选)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 (请注明)
14 信息披露义 务人披露前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司 已发行股份 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持股数量:24,639,704 持股比例:6.06% 本次权益变 动后, 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 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变 动比例 股票种类: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5,541,303 变动比例:1.36% 变动后数量:19,098,401 变动后比例:4.70%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月内继续减 持是√否信息披露义 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 在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市 公司股票 是√否减持股份明细如下:
2015 年4月1日:3,126,203 股2015 年5月15 日:100,000 股2015 年5月19 日:347,200 股2015 年5月20 日:407,900 股2015 年5月26 日:100,000 股2015 年6月2日:160,000 股2015 年6月12 日:1,300,000 股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15 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侵害上 市公司和股 东权益的问 题是否控股股东或 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 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 负债, 未解除 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 保, 或者损害 公司利益的 其他情形 是否(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 动是否需取 得批准 是否是否已得到 批准 是否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栏目中加 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以 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1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北京中电恒基能源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坚 日期:二O一五年六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