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会说话的鱼 | 2019-12-30 |
阁下如已出售或转让名下所有格菱控股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的股份,务请立即将本通函连同 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一并送交买家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的银行、注册证券交易商或 其他代理,以便送交买家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 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1318) (1)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2)重选退任董事 及(3)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公司谨订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十时正假座中国深圳市裕新路143号深圳市慧丰农 庄会堂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召开大会的通告载於本公司之本通函第23至27页. 随函附奉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如 阁下不拟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於会上 投票,务请按照随附代表委任表格所印列的指示将表格填妥,并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於大会 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中环皇 后大道中5号衡怡大厦14楼1402室.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 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 仅供识别 目录CiC页次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4 2.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5 3. 重选退任董事
6 4. 股东周年大会
6 5. 投票表决
6 6. 责任声明
7 7. 推荐建议
7 8. 一般资料
7 附录一 - 购回授权的说明函件
8 附录二 - 退任董事的资料
13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23 释义C1C於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 指 本公司将於二零一五年八月十五日上午十时正假座 中国深圳市裕新路143号深圳市慧丰农庄会堂召开 及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 「组织章程细则」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 (经不时修订及重列) 「联系人」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会」 指 董事会 「营业日」 指 联交所开门买卖於联交所上市的证券之任何日子 「开曼群岛公司法」 指 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 经综合及修订) 「本公司」 指GREENS HOLDINGS LTD格菱控股有限公司*,一 间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 所上市 「关连人士」 指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港元」 指 香港的法定货币港元 「香港」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发行授权」 指 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发行授权,以行 使本公司一切权力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理不 超过於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 值20%的股份 释义C2C「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指 二零一五年七月十六日,即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本 通函所载若干资料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组织章程大纲」 指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 (经不时修订)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不包括香港、 澳门及台湾 「购回授权」 指 建议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的授权,以行使本 公司的权力,购回不超过於通过有关决议案当日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10%的股份 「购回期间」 指 由通过授出购回授权的相关决议案当日起,至本公 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当日或法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最后限期或购回授权被撤销或 修订当日 (以最早者为准) 止的期间 「人民币」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人民币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 「股份」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1美元的普通股 「股东」 指 股份持有人 「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释义C3C「附属公司」 指 现时及不时为本公司附属公司 (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622章公司条例第15条 (经不时修订) ) 的公司 「收购守则」 指 香港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 「%」 指 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C4C(於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 股份代号:01318) 执行董事: 邓有声先生 (主席) 张锦成先生 谢志庆先生 陈天翼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Jack Michael Biddison先生 陈家良先生 谢志伟先生 古联邦先生 注册办事处: Appleby Trust (Cayman) Limited Clifton House, P.O. Box 1350,
75 Fort Street,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中环 皇后大道中5号 衡怡大厦14楼1402室 敬启者: (1)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2)重选退任董事 及(3)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通函之主要目的在於向 阁下提供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各项决议案之 资料,以及向 阁下发出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仅供识别 董事会函件C5C将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包括有关(a)授予一般授权、购回授权及扩 大授权之各项普通决议案及(b)重选董事之普通决议案. 2. 建议发行及购回股份的一般授权 於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将提呈普通决议案,授予董事新的一般授权: (i) 藉以配发、发行及处置最多相当於本公司於通过该等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 本总面值20%的新股份;
(ii) 藉以购回最多相当於本公司於通过该等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本总面值10% 的股份;
及(iii) 待上述批准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透过在本公司可 能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的股本总面值加上不超过根 购回授权所购回股份总面值数额的股份,扩大发行授权的一般授权. 根鲜泄嬖蚬娑ㄔ赜泄仂豆夯厥谌ǖ淖柿系乃得骱仂侗就ê铰家.本 说明函件载有合理所需资料以便股东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就投票赞成或反对有关购回 授权的决议案时作出知情决定. 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的已发行股本包括1,245,000,000股股份.假设本公 司的已发行股本於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批准购回授权及发行授权的决议案获通过当 日止期间并无变动,於批准购回授权的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根夯厥谌捎韫夯氐 股份数目最多为124,500,000股,而於批准发行授权的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根⑿惺谌 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最多为249,000,000股. 董事会函件C6C3. 重选退任董事 根橹鲁滔冈虻84(1)及83(3)条,谢志庆先生、陈天翼女士及Jack Michael Biddison先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而邓有声先生、张锦成先生、陈家良先 生、谢志伟先生及古联邦先生须於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且合资格并愿意膺选连任. 每名接受重选的退任董事的简历详情载於本通函附录二. 除本通函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与建议重选董事有关而须提请股东垂注的事宜. 4. 股东周年大会 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载於本通函第23至27页.於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呈 多项决议案以批准 (其中包括) (i)授出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及(ii)重选退任董事. 本通函随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登於联交 所网站(www.hkex.com.hk).如 阁下不拟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务请 按代表委任表格上所印列的指示填妥有关表格,并不迟於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 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5号衡 怡大厦14楼1402室.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於会上投票,而於该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被撤回论. 5. 投票表决 根鲜泄嬖蚣白橹鲁滔冈虻墓娑,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的所有决议案将 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主席将会在股东周年大会开始时解释投票表决的详细步骤. 董事会函件C7C於投票表决时,每一位亲身出席的股东 (或如股东为法团,则为其正式授权代 表) 或其受委代表可就每持有一股缴足股份投一票.亲身出席的股东 (或如股东为法 团,则为其正式授权的代表) 或其受委代表如可投多於一票,其毋须使用其所有票数 或将所有票数投於同一意向. 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