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12-31 |
? 本协议为意向性约定,具体合作事宜需进一步签署相关协议 ? 本协议的履行对公司
2017 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战略合作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2017 年9月13 日,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 工" )与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 )在 济南以书面方式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同 意在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工程机械设备采 购、产业发展等领域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同时发挥双方优势,共谋发 展. 本协议仅为双方合作意向性约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批.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江成 注册资本:112,013.91 万元 经营范围:公路、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市政工程、建筑工程、 交通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路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
资 格证书范围内承包境外公路、桥梁、隧道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铁 路工程、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及上述境外工程所需 的设备、材料出口,工程机械及配件的生产、修理、技术开发、产品 销售、租赁;
筑路工程技术咨询、培训;
起重机械销售及租赁;
交通 及附属设施、 高新技术的投资、 开发;
能源环保基础设施项目的开发、 建设、投资和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16 年12 月31 日,山东路桥经审计的总 资产 150.43 亿元,净资产 34.71 亿元;
2016 年度营业收入 81.48 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4.30 亿元. 山东路桥与三一重工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框架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1.合作领域.双方同意在国内外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产品新 技术研发、工程机械设备采购、产业发展等领域,展开广泛、深入的 合作. 双方同意在各具备合作空间的领域内开展设备采购、 配件供应、 服务支持、人员培养、新产品的实验和定制、高层互访、设备租赁等 方面的合作.双方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双方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等同 执行. 2.货款支付:甲方在设备采购时,可采用全款、融资按揭、分期 等多种灵活的付款方式,具体可由双方在诚信、友好的合作态度下商 定. 3.甲、乙双方的设备及配件采购数量、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由双 方另行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双方书面合同确定的内容执行. 4.甲方采购、租赁设备需经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公开选择供货 方的,乙方同意以最优方案参与竞标或磋商,并认可甲方根据最优化 选择的评审结果. 5.本协议为双方战略合作协议, 具体合作事宜需在每一合作具体 合同中进一步明确. 6.本协议书于协议双方盖章、 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后生效. 7.本协议有效期
3 年,协议到期前
90 日,双方均可提出续签申 请.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协议的签署,有利于双方建立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实现资源 共享和共同发展;
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双方合作目前尚处于初 始阶段,预计对公司本年度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
四、风险提示 本协议是双方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指导性文件, 具体合作事 宜需在每一合作具体合同中由双方进一步沟通和明确,合作成效尚存 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