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12-31 |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我局同意你公司为"广东百 盛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建项目"的设立办理环保手续.
二、该项目位于潮安区庵埠镇郭陇一村工业区"大伯园片", 占地面积 6643m2 ,因业务发展需要,拟进行改扩建,扩建一栋
7 层厂房,更换、增加一批生产设备,升级锅炉废气治理设施,增 加产品产量,改扩建后项目建筑面积为 30000m2 ,年生产糖果制 品4500 吨.
三、根据该报告表的评价结论,该项目生活废水执行广东省 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类污染物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第二时段的三级标准,后接入潮安区污水处理 厂处理排放;
厂界粉尘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DB44/27-2001)中表
2 工艺废气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第 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 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
2 新建燃气锅炉大气污染 物排放浓度限值;
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 中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中臭气浓度二级标准的新改扩建 标准值;
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表
1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2 类 标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 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 及修改单)的要求. 项目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废水不设总量控制指标;
SO2: 0.124t/a;
NOx: 0.422t/a;
颗粒物: 0.048t/a.
四、项目应按照《广东百盛食品有限公司糖果制品生产改扩 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建议落实相关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并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五、项目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 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项目建成后,应按国务院《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 规定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
六、该项目今后的生产项目、生产规模、生产地点如有较大 改动,必须另报我局审批. 潮州市潮安区环境保护局
2019 年3月5日抄送:潮安区庵埠镇人民政府、广西新北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