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Mckel0ve | 2019-08-29 |
SH 债券简称:18 双欣
01 公告编号:2018-02 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权质押比例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一、基本情况概述
1、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18 年10 月16 日向受托管 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送了《关于提出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召开
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函》,主 要内容为: "公司考虑到
18 双欣
01 发行规模为
2 亿元, 为了保障对质押物的有效利用及外部融资 需要,因此拟将
18 双欣
01 中'双欣资源将其所持有发行人 10%的股权质押给债券管理人作 为本次债券发行余额本金及利息偿付的担保物'变更为'双欣资源将其所持有发行人 5%的股 权质押给债券管理人作为本次债券发行余额本金及利息偿付的担保物',发行人质押股权由 10%变更为 5%. "
2、 受托管理人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8 年10 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网发布 了《关于召开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
3、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于
2018 年11 月14 日下午
16 点在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 号西环广场 T3 座17 层B1-B4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会议由受托管理人德邦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主持,召开方式为现场召开. 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或其委派代表共
1 人, 代表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 未偿还债券共 122.00 万张,占本期债券未偿还债券总张数的 61%.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将"18 双欣 01"中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股权质押比例由 10%变更为 5%的议案》 .
4、前述债券持有人会议由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予以见证,并出具了《北 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关于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券 (面向 合格投资者) (第一期)2018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 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表决情况 该股权质押变更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29 次临时 董事会决议》 及公司股东会 《内蒙古双欣能源化工有限公司2018年第 14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表决通过.
三、本次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券代码:143134.SH 债券简称:18 双欣
01 公告编号:2018-02 本次股权质押变更登记,对公司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变更事 项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工商变更情况 上述事项已于
2018 年12 月13 日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 (以下无正文,另附签章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