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yyy888555 2019-08-29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8]第23-00151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

1 -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18]第23-00151 号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核意见 我们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 )截至2018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 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核. 我们认为,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 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18年0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二、形成审核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审核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的 责任 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 们独立于贵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 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 [2007]500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治理层负责监督贵公司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过程. -

2 - 电话 Telephone: +86(10)82330558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学院国际大厦

15 层 邮编

100083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15/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No.

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Beijing, China,

100083

四、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发表意见.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核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 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 合理保证.

(二)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 的审核程序.

五、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是我们在实施必要审核程序的基础上作出的职业判断,并不构成对贵公司前次募 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前景及其效益实现作出的保证.本报告仅限于贵公司作为申请发行可转换 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同报送,不得用作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 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敏康 中国・北京中国注册会计师:裴灿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3 -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 ) 《关于核准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3[338]号)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原名为江苏金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6月8日更名为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 或 本公司 )向鸿达兴业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 鸿达兴业集团 ) 、广州市成禧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成禧公司 ) 及乌海市皇冠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皇冠实业 )发行股份购买其合并持有的内蒙古乌海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乌海化工 )100%股权,同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000,000 股新股募集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截至

2013 年4月26 日,本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的标的资产――乌海化工 100%的股权已过户至本公司名下.截至

2013 年11 月25 日,本公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到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5]733 号) 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31,752,305 股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和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

2015 年6月30 日, 本公司向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到位.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 [2017]916 号) 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18,980,450 股新股募集资金用于土壤修复项目、 PVC 生态屋及环保材料项目建设及偿还银行贷款.截至

2017 年8月9日,本公司向

8 名特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到位.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30 号)和《关于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 (证监发行字[2007]500 号)的规定,现将本公司截至

2018 年9月30 日止的前三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1、2013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4 - 根据本公司与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皇冠实业于

2012 年4月7日签订的《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协议》 ,公司拟发行股份购买鸿达兴业集团、成禧公司及皇冠实业合计持有的乌海化 工100%股权(标的资产) . 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该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2 年4月20 日) ,每股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A 股股票交易均价,即为 7.60 元/股.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该次交易中拟发行股 份数量的计算公式为:发行数量(取整数,精确到个位)=标的资产的价格/发行价格.标的资 产的价格即为具有相关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确定标的资产于 评估基准日(即2012 年2月29 日)的评估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联评估 )于2012 年8月8日出具的 中 联评报字[2012]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资产截止评估基准日(即2012 年2月29 日) 的评估值为 251,027.32 万元.由于 中联评报字[2012]第528 号 《资产评估报告》到期,公 司聘请中联评估以

2012 年12 月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补充评估, 并出具了 中 联评报字[2013]第97 号 《资产评估报告》 .该次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并采用收益 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2 年12 月31 日,标的资产评估值为 262,828.72 万元.标的资产的评估价值较前次评估增值 11,081.40 万元,为保护投资者的利 益,该次交易价格仍为 251,027.32 万元. 经中国证监会 证监许可字 2013[338]号 文核准,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 发行数为 330,299,105 股. 截至

2013 年4月26 日,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过户及工商变更手续已完成.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大信验字[2013]23-00006 号《验资报告》 ,经其审验: 截至

2013 年4月26 日止, 与该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的股权过户手续已办理完毕, 该次增 加公司注册资本(股本)330,299,105.00 元.

2、2013 年募集配套资金的金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截至

2013 年11 月25 日,公司向

6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09,855,45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61 元,募集资金总额 835,999,997.33 元,扣除承销费、 审计费、律师费、信息披露等发行费用 11,811,855.45 元(其中承销费 7,000,000.00 元直接 扣除,其余发行费用 4,811,855.45 元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后逐项支付)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824,188,141.88 元,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大信验字(2013)第23-00010 号 的验资报告. 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5 -

3、2015 年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

2015 年6月29 日,公司向

3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131,752,305 股,发行价格为 7.39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973,649,533.95 元,扣除各项发 行费用 13,061,752.31 元(其中:承销费 9,000,000.00 元直接扣除,其余发行费用 4,061,752.31 元在募集资金到公司专户后逐项支付) 后, 募集资金净额为 960,587,781.64 元, 其中 800,000,000.00 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160,587,781.64 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 资金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 大信验字[2015]第23-00009 号 的验资报告.

4、2017 年募集资金的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截至

2017 年8月9日,公司向

8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