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 2019-08-29 |
1 ― 永环行批〔2018〕267号 关于永康市环迪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关于永康市环迪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关于永康市环迪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关于永康市环迪厨具有限公司年产 1100万片散热器及年 万片散热器及年 万片散热器及年 万片散热器及年 产产产产150万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万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万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万只铝压铸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 查意见 查意见 查意见 查意见 永康市环迪厨具有限公司: 你公司委托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永康市环 迪厨具有限公司年产1100万片散热器及年产150万只铝压铸 锅生产线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收悉,我局对该项目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间未接到公众意见.
经研究,我局审查意见 如下:
一、原则同意浙江环耀环境建设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 响报告表的评价结论、对策措施和建议,环境影响报告表可作 为该项目设计和今后实施环境管理的依据.
二、原则同意本项目在永康市经济开发区九州西路89号 实施,项目总投资32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80万元.项目 建成后形成年产1100万片散热器及年产150万只铝压铸锅的 生产能力.
三、你公司应高度重视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环境保护设 ―
2 ― 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认 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 作:
(一)进一步完善本区块排水系统统筹规划和建设,做好 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的管道布设,并与开发区排水管网相衔接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预处理达标后纳管,各类废水排放标准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并设置规范化排污口.
(二)认真落实各项废气处置措施,加强车间通风,切实 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各废气经相应的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后 高空排放.熔化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 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的二级标准及《大气污 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的二级 标准;
注塑工序产生的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 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4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 值标准;
工业涂装工序大气污染物排放执行《工业涂装工序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46-2018)中表2大气污染物 特别排放限值及表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
其他各类 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标准.
(三)认真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营运期 间产生的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合理布局车间,加强绿化,并按 环评报告表要求做好各消声降噪工作,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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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的固废处置原则 ,提高综合利用率,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 单位代为处置,危险废物贮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 标准》(GB18597- 2001)要求,贮存场所必须按照《环境 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 置 )场 》 ( GB15562.2-1995)中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危险废物运输 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技术要求.一般工业固废暂存处置分别满足 《 一般工业废物贮存、处置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 清运处置.
四、加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安全防范,按照消防、安 监等有关部门规定要求做好安全防范相关工作,健全各项环保 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设置专职的环保管理人员;
做好各 类生产设备和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和日常检修维护,确保环保 设施稳定正常运行和污染物的稳定达标排放;
制定和完善突发 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投入生产之前报环保部门备案,认真落 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有效防范因环境污染事故引发的环 境风险,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五、本项目环评报告表经批准后,若项目的性质、规模、 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措施发生 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
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开工 建设的应当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
六、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措施.建成后你公司主 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CODcr0.404吨/年、氨氮 0.040吨/年、二氧化硫0.420吨/年、氮氧化物3.929吨/年、VOCs7.762吨/年. 以上意见请你公司在项目设计、施工、管理中落实.本项 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污染防治工程必须 请有资质的公司设计,并认真落实环评报告表提出的各项防治 措施.项目竣工后,你公司必须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 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 如不服本行政许可决定,可在接到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向 金华市环境保护局或永康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1月21日 抄送:市经信局,永康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永康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8年11月2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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