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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561 证券简称: 江西长运 公告编号: 临2014-046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进贤县汽车站和进贤县货运信息站用地 由进贤县人民政府收储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本公司" )于2011 年4月29 日与进贤县人民政府签署《协议书》 ,进贤县人 民政府收储本公司位于进贤县胜利路的进贤汽车站用地和位于进贤大道的进贤 货运信息站用地,另在进贤大道县武装部西侧及高铁火车站旁规划两座新汽车 站.并约定在依法评估的基础上,另行协商确定应当向本公司支付的土地收储补 偿费,同时进贤县人民政府还应依法向本公司发放建设新车站的相应财政补贴. (详情请见刊登于
2011 年4月21 日《中国证券报》 、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的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进贤县汽车站和进贤县货运信息站用 地由进贤县人民政府收储的公告》 . 本公司于
2011 年6月收到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转来的预付款项
2000 万元,
2012 年3月收到进贤县安置领导小组拆迁补偿款
2000 万元, 因协议未履行完毕, 公司将上述款项计入预收款项. 近日,本公司收到进贤县财政局《关于进贤老车站土地收储补偿金发放问题 的回函》,明确进贤站老汽车站搬迁土地补偿资金额已全部拨付给本公司,用于 拆迁补偿及土地收储补偿费等, 不再有余款拨付. 本公司与进贤县政府签订的 《协 议书》双方已履行完毕. 有鉴于此,本公司拟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上述4000万元预 收款项进行账务处理, 其中将收到的进贤县土地储备中心2000万元土地补偿款计
2 入"营业外收入";
将收到的进贤县安置领导小组拆迁补偿款2000万元计入"递 延收益".具体会计处理以注册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西长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 年12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