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2019-08-26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430724 证券简称:芳笛环保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8月8日收到 "江陵县内荆河治理和乡镇供水及污水治理 PPP 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为加速推进项目进程,现提请各位董事审议如下事项: 公司拟与非关联法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 (深圳) 有限公司、 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北省江陵县共同出资设立 合资项目公司. 项目公司作为该 PPP 项目具体实施法人主体,既有助于项目的合 法推进,又便于申请相关支持资金等工作的开展. 该项目公司企业名称拟定为"芳笛环保(江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经营范 围拟为:污水及河流环境综合治理的设计、施工、运营及配套设备开发、生产、 销售、安装、调试;

自来水生产供应. (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定为准) . 经前期各方初步沟通确认,该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公 司出资 8,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80.00%;

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 司出资

1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

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出资

9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9.00%;

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 公司出资 1,000 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 10.00%(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定 为准) .本项投资事宜的正常推进,有助于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 公告编号:2018-033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挂牌公司并购重组业务问答

(一) 》的有关规定: "挂牌公司向全资子 公司或控股子公司增资、 新设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所以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18 年8月16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与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江 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项目公司》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并提交至

2018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无需政府相关部门特殊审批,报注册地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即 可.

(六)本次对外投资不涉及进入新的领域.

二、投资协议其他主体的基本情况 1.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住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99 号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

99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陈正华 实际控制人:绿地城市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3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 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

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 材料出口;

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 员.房屋建筑业.土木工程建筑,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配件,工程质量检 测,木材加工,室内外装潢,吊装工程施工,建筑机械安装、拆卸,建筑工程机 械制造、修理,混凝土、水泥预制品、建筑材料、电器设备、工程机械、汽车零 配件、五金、交电、电子产品、木材的销售,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高速公路路 基、一级标准以下公路和独立大桥工程施工,玻璃幕墙施工,设备租赁,工业与 民用建筑防水防腐工程施工,轻钢结构工程的制作和安装,园林工程;

建筑工程 技术咨询服务;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锅炉安装(限分支机构经 营) .承装(修、试)电力设施.建筑工程设计,人防工程设计. (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1,006,580,000 2.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栋201 室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A栋201 室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永进 实际控制人:深圳市沃德新山水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

不得以公开方式募 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 ;

股权投资;

资产管理, 投资管理 (以上不得从事信托、 金融资产管理、 证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 ;

创业投资业务. 注册资本:100,000,000 3. 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33 住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注册地址:江陵县郝穴镇江陵大道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法定代表人:赵峰 实际控制人:江陵县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主营业务:城市基础设施;

公共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筹集、管理;

运作 政府授权的城市建设资金、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资本;

土地整理及综合开发;

保 障性住房、安置房、棚户区改造项目开发建设及配套设施建设;

农村土地整治和 农民集中住房建设;

农村路网建设.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注册资本:700,000,000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方式为:现金 本次对外投资的出资说明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2、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名称:芳笛环保(江陵)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定为准) 注册地:湖北省荆州市 经营范围: 污水及河流环境综合治理的设计、 施工、 运营及配套设备开发、 生产、 销售、安装、调试;

自来水生产供应. (最终以工商部门登记核定为准) 公司及各投资人、股东的投资规模、方式和持股比例: 投资人名称 出资额或投资金额 出资方式 认缴/实缴 出资比例或持股比例 武汉芳笛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 80,000,000 现金 认缴 80% 公告编号:2018-033 江苏省建筑工程 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 现金 认缴 1% 中财海绵城市基 金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 9,000,000 现金 认缴 9% 江陵县鹤翔开发 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0 现金 认缴 10%

四、对外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加速推进项目进程,公司拟与非关联法人江苏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中财海绵城市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江陵县鹤翔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湖北 省江陵县共同出资设立合资项目公司.项目公司作为该 PPP 项目具体实施法人 主体,既有助于项目的合法推进,又便于申请相关支持资金等工作的开展.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的法人实体将具体负责实施湖北省江陵县 PPP 项目的设 计、投资、建设、运营、移交等相关业务.

(二)本次对外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是根据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所作出的决策, 但仍可能存在一定的 经营风险和市场风险,公司会积极行使股东权利,防范和应对可能存在的风险.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公司的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方向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支持发展的行业, 符合公司主营业务战 略布局,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告编号:2018-033

(一)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二) 《江陵县内荆河治理和乡镇供水及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 武汉芳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 年8月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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