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8-27 |
2013 年12 月6日作出的(2013)民二终字第
53 号《民事判决书》 ,公司对之前的 财务信息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详见
2014 年3月29 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说明的公告》 ) .上述会计差错更 正对
2013 年半年度合并利润表主要项目的影响情况如下:
2013 年1-6 月 报表项目 追溯调整前 追溯调整后 差异 财务费用 18,524,239.89 19,800,684.34 1,276,444.45 净利润 -24,959,131.79 -26,235,576.24 -1,276,444.45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9,696,426.15 -20,972,870.60 -1,276,444.45 少数股东损益 -5,262,705.64 -5,262,705.64
二、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桂林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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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