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9-08-27 |
三、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说明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10,474.45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业务密 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 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1,156,523.9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广西旅 游基础设施建
2013 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桂发改 投资[2013]784 号)文,本公司获取两江四湖景区日月湾码头 旅游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补助
450 万元,琴潭旅游集散中心建 设项目
460 万元, 荔浦丰鱼岩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补助
450 万元.本公司根据该相关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 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对相应政府补助进行划 分政府补助.本期两江四湖景区日月湾码头旅游基础设施工 程项目、琴潭旅游集散中心建设项目、荔浦丰鱼岩景区旅游 基础设施项目本期分摊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分别为 0.82 万元、106.82 万元、0 万元.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128,280.76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8,528.33 公司转让子公司桂林旅游服务接待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60%股权取得的投资收益 8,528.33 元. 减:所得税影响额 4,087.7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9,728.60 合计 1,288,499.46 -- 对公司根据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