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8-28 |
P PHARMA CEUTICAL CO.
,LTD. 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保荐机构: 签署日期:二OO 五年十一月 股票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三普药业 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 (摘要) 本公司董事会根据非流通股东的书面委托, 编制本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摘要. 本说明书 摘要摘自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文,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 应阅读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全 文. 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由公司 A 股市场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之间协商, 解决相互之 间的利益平衡问题.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所作的任何 决定或意见, 均不表明其对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及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者投资人的收益做 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特别提示
1、公司第四大股东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社会法人股 7,495,999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6.25%) ,因与深圳市国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欠 款纠纷一案, 被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其持有的公司社会法人股 7,495,999 股,冻结期限自
2005 年11 月14 日起至
2006 年11 月13 日止.公司 非流通股股东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承诺在本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 会议审议通过后, 如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中有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按照本次股权分 置改革方案中的支付安排支付对价的, 江苏远东承诺愿意代替这些非流通股股东 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其应承担的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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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需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经参加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存在无法获得相关股东会议表决通过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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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由于股权分置改革没有成熟的国内先例和国际经验可供借鉴,因此对市 场的供求关系和股价估值基础都有较大影响;
在改革过程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 场价格可能出现异常波动,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重要内容提示
一、改革方案要点 公司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
2 股股份. 方案实施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股份总数减少, 而原流通股股东所持有的流通股 增加.上述对价安排实施完毕后,公司的非流通股股东持有的股份即获得上市流 通权.
二、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事项 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需遵守中国证监会的 《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 法》及其他相关规定. 除青海创业之外的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均已承诺其持有的三普药业非流 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五以上的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定期满后, 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 出售数量占三普药业股份总数的比例在十二 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五,在二十四个月内不超过百分之十. 公司的第一大股东江苏远东为促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还做了如 下承诺:
4 在《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相关股东会议通过以 后,如果其他非流通股股东中有不愿意或没有能力按照《三普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中的规定支付对价的,其承诺愿意代替这些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这些非流通股股东应承担的对价. 但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 在办理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时,应先征得本集团的同意,并由三普药 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该等股份的上市流通申请. 本集团 保留向被代付对价的非流通股股东追偿自己所代付对价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