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芳甲窍交 | 2019-08-28 |
7 R=0.11 根据该模型计算的对价支付数据为向流通估股东每10股支付1.1股.根据方 案, 包括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在内的三普药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向方案实施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6,000,000股,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 股流 通股将获得2股的对价安排.
2、对价安排的形式、数量及执行方式 以2004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由包括江苏远东在 内的三普药业全体非流通股股东(青海创业的对价安排由江苏远东先行代为垫 付,下同)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 6,000,000 股,即 流通股股东每持有
10 股流通股将获得
2 股.在该等股份支付完成后,全体非流 通股股东所持剩余 84,000,000 股股份的性质转变为流通股,公司总股本、每股净 资产、每股收益、所有者权益等指标均保持不变.
3、对价安排执行情况表 执行对价安排前 执行对价安排后 序号执行对价安排 的股东名称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本次执行 送股数量 (股) 持股数 (股) 占总股本 比例(%)
1 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35,944,001 29.95 2,396,267 33,547,734 27.96
2 上海创Z实业有限公司 27,960,000 23.30 1,864,000 26,096,000 21.75
3 江苏友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3,800,000 11.50 920,000 12,880,000 10.73
4 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7,495,999 6.25 499,733 6,996,266 5.83
5 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3,600,000 3.00 240,000 3,360,000 2.80
6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600,000 0.50 40,000 560,000 0.47
7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600,000 0.50 40,000 560,000 0.47 合计90,000,000 75.00 6,000,000 84,000,000 70.00
8
4、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可上市流通预计时间表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 公司存在限制的可流通股股份及不存在限制的可 流通股股份将发生如下变化: 股东名称 可上市流通 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时间 承诺的限 售条件 ≤6,000,000 ≤5.00 R 日+12 个月至 R 日+24 个月 ≤12,000,000 ≤10.00 R 日+24 个月至 R 日+36 个月
1、江苏远东集团有限公司 33,547,735 27.96 R 日+36 个月后 注2≤6,000,000 ≤5.00 R 日+12 个月至 R 日+24 个月 ≤12,000,000 ≤10.00 R 日+24 个月至 R 日+36 个月
2、上海创Z实业有限公司 26,096,000 21.75 R 日+36 个月后 注2≤6,000,000 ≤5.00 R 日+12 个月至 R 日+24 个月 ≤12,000,000 ≤10.00 R 日+24 个月至 R 日+36 个月
3、江苏友邦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2,880,000 10.73 R 日+36 个月后 注2≤6,000,000 ≤5.00 R 日+12 个月至 R 日+24 个月
4、青海省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996,266 5.83 R 日+24 个月后 注
25、宜兴市三弦实业有限公司 3,360,000 2.80 R 日+12 个月后 -
6、 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研究所 560,000 0.47 R 日+12 个月后 -
7、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560,000 0.47 R 日+12 个月后 - 注1:R日指公司股改方案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9 注2: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自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 非流通股股东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在十二个月内 不得上市交易或者转让;
持有公司股份总数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在前项规 定期满后,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原非流通股股份,出售数量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比例在12个月内不得超过5%,在24个月内不得超过10%.
5、改革方案实施后股份结构变动表 股权分置改革前 股权分置改革后 股份类型 数量(万股) 比例(%) 数量(万股) 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