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9-08-28 |
1 - 茌平县人民政府 茌政字〔2018〕71 号 茌平县人民政府 关于承接落实市政府
2017 年第二批削减 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 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推进我县 放管服 改革 工作,按照《县委办公室 县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进 一步优化政务环境的实施意见》(茌办字〔2017〕44 号)部署 要求,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调整情况和《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承 接落实省政府
2017 年第二批削减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聊政 字〔2018〕36 号),结合我县实际,县政府决定,削减县级行 政权力事项
61 项,其中行政许可
9 项、行政处罚
44 项、行政 -
2 - 征收
2 项、其他行政权力
5 项;
承接市政府下放行政权力事项
72 项,其中行政许可
1 项、行政处罚
53 项、行政强制
14 项、 其他行政权力
4 项;
整合减少行政权力事项
10 项,其中行政许 可5项、行政处罚
5 项;
明确由县实施、不再列入省级行政权 力清单的
855 项;
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9 项,其中行政许可
3 项、行政强制
1 项、行政确认
3 项、行政征收
1 项、其他行政 权力
1 项;
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
31 项,其中行政审批
3 项、 行政处罚
13 项、 行政确认
6 项、 行政监督
1 项、 其他权力
8 项.
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衔接落实工作,对取 消的事项逐项制定后续监管措施,落实监管责任,切实加强监 管;
对承接省、市政府决定下放管理层级或委托实施的行政审 批事项,要做好承接工作,按照省、市相关部门指导开展实施 相关审批,将委托实施事项纳入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向社 会公布,并按照要求编写公开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各部门不 得在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
涉及养老、教育、医疗等社会民 生领域事项的县直部门要分别牵头制定本领域具体事项 全链 条 办理流程图,调整服务指南并及时向社会公布.不得对已 经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审批事项以其他名义搞变 相审批,及时调整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目录、行政权力清单向 社会公布,不得在政府确定的目录之外实施行政审批,并按照 -
3 - 要求编制公开有关业务手册和服务指南. 县直有关部门衔接落实情况请于
2018 年7月30 日前报送 县政府审改办. 附:1.削减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2.承接行政权力事项表 3.整合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4.省明确由县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表 5.涉养老、教育、医疗领域 全链条 梳理事项情况表 6.调整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7.新增县级行政权力事项表 茌平县人民政府
2018 年7月23 日 (此件公开发布) 茌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 年7月23 日印发 -
4 -
1 行政 许可 县财政局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核发 取消
2 行政 许可 县广播电 视台 有线电视安装设计审批 取消
3 行政 处罚 县国土局 采矿权人未按照规定缴纳矿产资源补 偿费和滞纳金的处罚 取消 属于 建 设项目 用地预 审 的部 分内容
4 行政 许可 县国土局 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在土地利用总 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使 用已批准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的项目用 地预审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