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9-08-29 |
68594718 68594897
68594988 传真:010-68527524 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联系人:李建林 李燕霞 杨洁华 张京京 2.3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铅酸蓄电池产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www.fqac.org 如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请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工作组
电话:059187673069 传真:059187674025 网站:www.fqac.org 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2.4 铅酸蓄电池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及检验产品 范围见附件 1.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 调整.
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1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覆盖申报的产品;
3.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 2);
3.3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见5.
2、附件 2);
3.4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见附件 2);
3.5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 2);
3.6 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5.
1、附件2);
3.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 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 许可程序 4.1 申请和受理 4.1.1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4.1.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中 产品类 别 栏填写蓄电池, 产品名称 栏填写铅酸蓄电池, 产品单元 、 产品品种 栏按表
1 的 产 品单元 、 产品品种 栏填写, 规格 栏按企业实际生产能力填写最大规格,即最大容量(Ah) . 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单位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单位应分别提交填写完 整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1.2 营业执照复印件. 4.1.1.3 生产许可证复印件(适用于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 4.1.1.4 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监测报告出具的达标证明原件或排污许可证复印件;
有资质监 测机构出具的一年内的合格的监测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含废气排放口的铅尘、铅烟、硫酸雾 含量,废水中铅含量、PH 值;
对于有废水处理系统但废水循环使用企业,可不需提供废水排放口的相关监测报告,但企业必 须提供环保部门证明原件;
对于废水由其它机构处理而没有废水处理系统的企业,必须有环保部门 出具的证明原件. 4.1.1.5 对于采用非典型工艺的企业,提交工艺流程及说明. 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 www.fqac.org 如需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请联系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福州审核中心工作组
电话:059187673069 传真:059187674025 网站:www.fqac.org 以上材料一式三份,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查部及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各一份,复印件需加 盖企业公章. 4.1.2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 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