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GXB156399820 | 2019-08-29 |
五、该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三位关联董事在 会上依法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届时与该议题有关 联关系的股东将履行回避表决义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法》 、 《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的全 体独立董事就本次交易出具了事前认可书,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上述关联交易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 《关 联交易准则》等规定;
2、上述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 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不存在有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长期 发展.
六、上网公告附件
1、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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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3、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远海运特种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