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ong447385 | 2019-08-29 |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COSCO SHIPPING Development Co., Ltd.* (於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866)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第13.10B条规定而作出. 承董事会命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俞震 2019年4月12日 於本公告刊发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孙月英女士、王大雄先生、刘冲先 生及徐辉先生,非执行董事冯波鸣先生、黄坚先生及梁岩峰先生,以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蔡洪平先生、奚治月女士、Graeme Jack先生、陆建忠先生、顾旭先生及 张卫华女士. * 本公司为一家根愀鄯622章公司条例定义下的非香港公司并以其中文名称及英文 名称 「COSCO SHIPPING Development Co., Ltd.」 登记.
1 A 股证券代码:601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H 股证券代码:02866 证券简称:中远海发 上市地点: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实施情况 之 独立财务顾问持续督导意见 暨持续督导总结报告 (2018年度) 独立财务顾问 2019年4月2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金公 司 、 国泰君安 或 独立财务顾问 )接受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 中 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担任其重大资产重组之独立财务顾问.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 要求,独立财务顾问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经审慎 核查本次交易的相关文件、资料和其他依据,出具了本持续督导意见. 本持续督导意见不构成对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 根据本持续督导意见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任 何责任. 本持续督导意见出具的前提是: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独立财务顾问提供 了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所必需的资料.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保证所提供的资料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责任.
3 释义 在本持续督导意见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汇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中远海发/公司/上 市公司 指 中远海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中海集装 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原简称 中海集运 中国海运/中海集 团指中国海运集团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中国海运 (集团)总公司 中远海控 指 中远海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名 中国远洋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原简称 中国远洋 中远海运集运 指 中远海运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原名 中远集 装箱运输有限公司 ,原简称 中远集运 中远海运港口 指 中远海运港口有限公司,原名 中远太平洋有 限公司 ,原简称 中远太平洋 中海集运香港 指 中海集装箱运输(香港)有限公司,已更名为 中远海运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中远集运香港 指 中远集运(香港)有限公司 泛亚航运 指 上海泛亚航运有限公司 中海东南亚 指 中国海运(东南亚)控股有限公司 中远集团 指 中国远洋运输有限公司,曾用名为 中国远洋 运输(集团)总公司 广州中远海运 指 中远海运(广州)有限公司,原名 广州海运 (集团)有限公司 ,原简称 广州海运 上海中远海运 指 中远海运(上海)有限公司,原名 上海海运 (集团)有限公司 ,原简称 上海海运 中远海运金控 指 中远海运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原名 中国海运